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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颛桥镇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5日

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颛桥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建设“宜居和美新城区,先进制造新高地”颛桥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1.严格落实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切实加强公文制定过程中对公开属性的认定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重新进行公开属性认定,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要转化公开,公文起草部门提出意见、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审核中加强审查。

2.做好法定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做好政府网站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加强平台信息内容和更新情况的日常普查、抽查、督查,以及通报整改工作。

3.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抓好依申请公开件管理,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关键节点信息及时录入平台,确保全程留痕、可追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报备管理。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准确适用《条例》、《规定》,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沟通,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4.巩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成果。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做好新增信息的准确分类与及时公开。

5.按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新《条例》相关规定,按时编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6.拓展各领域信息公开覆盖面。做好城市治理现代化、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更新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7.规范落实财政和审计整改信息公开。预算金额1000万以上的项目全部实行项目预决算信息公开(涉密信息除外),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集中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8.开展居(村)务公开体系建设。按照《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村)务公开目录深化居(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成本镇居(村)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建设,目录内各事项信息上墙上栏。

二、持续提高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

9.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水平。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应解读、尽解读”,对面向企业和市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开展解读。同时要拓宽解读形式和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10.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紧扣年度重点工作,编制本镇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于331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

11.规范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集。制定涉企政策必须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事项,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不少于4次。决策承办部门要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12.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在重大行政决策专栏,以事项目录超链接等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草案解读、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

13. 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开展8月政府开放月活动,结合我镇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除“政府开放月”以外,至少开展1场“政府开放日”活动。

14.持续优化政民互动渠道建设。继续加强网上区长直通车栏目建设,确保回复质量。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所有留言当天有回应,最终回复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持续加强工作保障和队伍建设

15.加强工作保障。党政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认真落实工作任务,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各部门主动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班子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16.完善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抓好人员梯度建设,基本保持公开队伍稳定,如人员发生变动时,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向区府办报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