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颛桥镇人民政府关于颛桥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更名为颛桥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镇机关各部门,各村委、居委,各事业单位、公司: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沪委发[2014]14)文件精神,按照区编委的要求,整合颛桥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和“大联动”分中心工作平台的职能,将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更名为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一、主要职责

1.承担镇城市综合管理和应急联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2.负责完善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体系、工作网络、工作机制;

3.负责辖区内城市综合管理的日常指挥、调度和运行,指挥调度参与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单位及人员开展联勤巡防和联动处置;

4.负责接收、办理闵行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转送、交办的网格化管理、“12345”、“962000”市民服务热线等方面事项,及时反馈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

5.负责辖区内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信息数据统计和动态分析,做好与基层大联动工作站、区大联动中心的信息对接、处理派发、辅助决策,24小时平台应急值守;

6.承担巡查、发现辖区内各类城市综合管理问题,对各渠道发现的问题进行派单调度、督办核查;

7.负责辖区内网格板块、街面(部)件、文件,重点安全隐患的巡查、发现上报、核查、前期处理;

8.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卫管理、市政工程管理、交通管理等工作;

9.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设6个内设科室,即综合管理科、市政交通管理科、市容环卫科、平台信息科、联勤巡防科、督查科。

三、人员配备和领导职数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核定人员32名,其中:区属事业编制人员14名、社区工作者18名(市政道路养护队、市容执勤、网格化监督人员除外),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四、其他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更名为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后,原机构级别、性质保持不变。同时,撤销颛桥镇城市综合管理和应急联动中心机构。

特此通知

颛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9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