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各部门、各村委、居委、各事业单位、公司: 为了加强颛桥镇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政府采购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租赁招投标管理工作,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市场秩序,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进行评标活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租赁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2.制定招投标监督检查计划,牵头镇纪委、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审计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对镇、村(居)、镇直属管理型公司的小型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农村集体资产租赁项目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 3.负责对镇、村(居)、直属管理型公司的集体资产(主要是厂房、商务楼宇、办公用房、商铺、土地)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招租、招标公告审核; 4.负责实施年度政府采购任务,并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限额标准下的政府分散采购项目和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工作; 5.根据“项目需求申报表”的金额,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申报预算、实施采购,并做好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的协调工作; 6.负责拟定本镇招投标管理制度、操作办法、实施细则; 7.负责指导本镇各村、居委会、镇属管理型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招投标工作; 8.负责招投标项目的信息编写和发布,项目的咨询和申请,报名登记、资料审核及办理; 9.做好在指定的平台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编制招标书、评标原则和标准等; 10.负责招标项目的开标、评标、定标的管理,执行和协调,以及中标通知的审签和公告; 11.接受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和监督; 12.负责对本镇招投标工作的综合监管,制定招投标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 13.组织开展有关招投标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政策教育; 14.负责中标项目施工单位、竞租单位(或竞租人)的投诉处理,了解诉求,协调处理投诉;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二、机构性质和级别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为颛桥镇人民政府自行设立的办事机构,机构级别相当于正科级。 三、人员和领导职数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定人员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特此通知
颛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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颛桥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闵行区颛桥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