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镇老年助餐工作,不断提高助餐服务保障水平,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提升本市老年助餐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沪民养老发[2019]6号),《闵行区全面深化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紧密结合颛桥镇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际,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在满足多样化助餐需求的同时,提升以“食”方面助餐服务的感受度和满意度,把“民心工程”做实、做细。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统筹推进社区长者食堂和助餐点建设,助餐服务供客能力应达到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的5%。颛桥镇至少建成3家日供餐量不少于150客的社区长者食堂,同时对社区长者食堂覆盖不到的区域,再增设15个老年助餐点作为老年人就餐场所,重点解决特困、独居、孤寡、高龄、失独、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切实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服务内容 (一)助餐价格与菜标 1.助餐价格。综合物价指数和老年人对助餐需求,助餐对象的餐标价格定为10元(根据市场定价机制可上下浮动); 2.助餐菜标。执行三菜(一大荤一小荤一素菜)一汤一饭标准,做到营养丰富、合理和均衡。 (二)补贴对象与标准 补贴对象:具有本镇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 补贴标准:每人每天6元(以实际就餐为准)。 (三)送餐对象与收费 1.送餐对象。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老人,统一需求照护评估四级以上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重度认知障碍老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 2.送餐收费。凡符合上述送餐条件的对象,由政府免费予以配送到家;其他不符合送餐条件的如需送餐,则送餐费由老年人自己承担。 三、服务供给 (一)优化布局提升设施 1. 建设社区老年食堂。依托政府举办和建设,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服务对象以老年人为主,可适当兼顾其他人群(颛邻阁、田园社区食堂、君莲长者社区食堂)。 2. 建设社区助餐点。对于没有条件建立社区老年食堂但能够提供老年人就餐场所的社区,依托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配餐服务,把“社区老年活动室”作为老年人就餐场所。 (二)完善助餐服务模式 在调研走访的基础上,选择、创新适合本镇实际的养老助餐模式,形成符合区域特点的为老助餐服务模式。 1.专业配送模式。选择诚信经营、管理规范、具有集体用餐配送许可资质的餐饮企业为老人统一制作餐食,并统一热链配送至各社区助餐点,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个人付费等方式为老年人送餐。依托和动员为老服务组织、物业公司、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送餐到家服务。 2.社区食堂模式。通过兴建社区长者食堂、委托社会品牌餐饮企业经营,为周边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 3.社会餐桌模式。依托社会餐饮企业(大食堂)开展助餐服务,在有资质、有信誉、有爱心的社区餐饮单位服务场所设置“老年餐桌”,为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品种多样的老年餐。 (三)加强配送餐服务工作 1.统一配送餐车标识。统一养老送餐车辆标识、统一加装安全管理设备、统一进行车辆安全检查。养老送餐车辆实行一车一编号,及时备案登记。 2.完善助餐配送网络。建立全职、兼职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送餐队伍,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饿了么”、“美团点评”等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和其他市场化物流公司合作,利用其物流网络为高龄病残、不便出门等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3.制定送餐人群标准。积极引导和鼓励健康老年人前往社区长者食堂、助餐点就餐,让更多老年人走出家庭、融入社区,增加社会交往的机会。同时对具有本镇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患重大病、行动不便的残疾、孤老、独居老人,年满8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等二类人群提供送餐服务。 四、服务管理 (一)场所设置 助餐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食品经营许可、消防安全等资质,并根据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DB31-12/Z003.3-2019)设置助餐功能区、进行适老化改造,配备消防、监控设备等。社区长者食堂要上墙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时间、每周食谱、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等。 (二)设施运营 颛桥镇对本辖区助餐机构进行全面评估,特别对选点布局、功能设置、服务能力、证照办理、规章制度、资金使用、服务记录、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择优委托符合条件的助餐机构。 (三)安全管理 1.食品安全。助餐点运营方在为老助餐的制作、加工及配送等方面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养老助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闵民〔2018〕5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颛桥镇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监管。 2.送餐资质。送餐单位必须获得集体用餐配送许可,专人负责管理,配有专职配送人员、专用配送保温箱及专用配送车辆。送餐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体检,并获得健康证明,着装统一规范,积极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3.服务安全。餐食配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配送工作人员必须购买相关保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为老助餐服务工作,以民政部门为主导,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食品安全监管,总结推广经验,督促推进工作。 (二)加大扶持力度。为老助餐服务补贴经费的保障工作,根据闵民规发〔2020〕2号文件精神,拟将相关经费纳入镇政府预算。镇对社会力量运营一年以上的社区长者食堂、助餐点,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实际供餐量给予分档补贴,具体执行如下: 1、日供应量在150-300客的,给予每年2万元补贴; 2、日供应量在300客以上的,给予每年4万元补贴。 3、老年助餐点给予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运营保障。 4、因社区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属公益性建设,建议政府在政策上给予适当的倾斜和支持。 (三)鼓励探索创新。根据本镇实际情况,扩大对辖区老年人早、晚餐或节假日用餐需求的保障,积极探索符合本镇实际的助餐服务优化发展路径,创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出台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有利措施,为推动全镇助餐服务有序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可靠经验。 (四)加强失信惩戒。为老助餐服务工作主体必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数据、资料和凭证,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有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不得再次申请补贴,同时列入失信黑名单向社会公示,对已经拨付的补贴资金予以全额追缴,并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
当前位置:
颛桥镇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