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颛桥镇聚焦民生需求全力推进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2月28日

高位推动,构建上下联动机制。按照“因地制宜、便民实用、合理规范、安全保障”的原则,制定《颛桥镇既有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成立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各职能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督指导责任,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协调做好进度安排、预算编制、资源调配等工作。以龙泽苑、幸福苑两个小区为试点,实施“以奖代补”方案,采取政府支持与市场运营相结合的方式,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进镇域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精准施策,落实“3+2+1”模式。“3”,即确认三个需求,一是各小区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实际需求量;二是需增设的安全和消防设备数量;三是需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场所点位。“2”,即基建实施建设的两种类型选择,一类是新增模式,分“自建自管”和“镇建自管”两种,对需新建地面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的住宅小区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另一类为改造模式,对现有非机动车地面车棚、地面车库、半地下车库、地下车库停放场所实施改造。“1”,即结合小区需求量、停放场所类型及拟实施建设类型,制定“一小区一方案”。统筹推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对需新增点位或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开展业主意见征询和方案公示等工作,就充电收费标准、使用年限、建设主体及日常维护等事项统一表决。同步做好配套消防设施建设,严格要求非机动车集中充电场所新增简易自动喷水局部系统、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充电区域视频监控;对有条件的增设门禁人脸识别、充电区域视频监控、充电状态实时监测等智能化系统,实现停车场所无人值守、停放充电实时监控、发生异常及时处置。2021年以来,已安装完成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位2367个。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