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闵行区乡村振兴办下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度闵行区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的通知》(闵乡村振兴办〔2021〕2号),现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之一,也是区委、区政府的民心工程。围绕本镇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由镇乡村振兴办负责督促各项任务推进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镇相关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在相应领域内做好行业指导、监督检查及整治整改工作,确保本镇各项农村人居环境优化任务顺利推进。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提升村容村貌 1、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1)清除垃圾、违建、杂物、堆物、非法小广告。清理宅前屋后、河岸水系、道路沿线、绿地、林带各类垃圾。整治各类违法建筑,拆除违章搭建。整治村内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各类堆积物,保持物品有序堆放。整治村内墙面上张贴、喷涂的各种非法小广告等,规范村内广告牌设置。针对涉及村每月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牵头部门:农服中心;配合部门:相关村) (2)改善卫生习惯。深入开展卫生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清洁卫生意识,尤其是外来人口。每月开展卫生宣传工作,设置宣传横幅,发放卫生宣传手册。(牵头部门:爱卫办;配合部门:相关村) 2、持续提升乡村风貌水平 (3)建设“美丽庭院”。全覆盖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全镇农户参与率不低于30%。北桥村现有居民90户,已创建星级户32户,深入开展宣传工作,鼓励未创建居民参与星级户评定工作,对于已创建的星级户加强管理,保障不反弹,使北桥村在星级评定中质和量有所提升。(牵头部门:农服中心;配合部门:相关村) (4)修缮危旧房屋。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严重损坏农村房屋做好安全防护,进行隐患整治。对损坏的农村房屋下发整治告知书,限期整治。整修或拆除严重破损、危及安全、有碍风貌的危房和残垣断壁。确保村内无屋顶坍塌、墙体严重剥落的房屋建筑。(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相关村) (5)绿化村庄。因地制宜推进宅旁、路旁、水旁造林绿化。(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相关村) 3、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 (6)配齐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村综合服务中心、党建服务、养老服务、文化服务、医疗服务、睦邻服务等为民服务。(牵头部门:社事办;配合部门:相关村) (二)推进绿色田园建设 4、提升田园环境 (7)清理农田、沟渠、道路环境。牵头单位及涉及村组织巡查人员定期巡查,全面清理田间地头的各类积存垃圾、建筑废弃物和抛荒杂草,拆除窝棚、看护棚、简易围栏等临时搭建物。清理沟渠内各类障碍物、漂浮物、淤泥、杂草等,确保沟渠畅通整洁、水流不受阻。(牵头部门:农服中心;配合部门:相关村) 5、加强农业废弃物处置 (8)加强废弃物处置。切实加强与积极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贮运与综合利用体系,并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网络,确保农膜回收率达到97%,农药包装弃物回收率100%。(牵头部门:农服中心; 配合部门:相关村) (9)推进资源化利用。签订《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书》的基础上,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在“三夏”“三秋”期间,加强巡查力度,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问题。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牵头部门:农服中心;配合部门:相关村) 6、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10)做好长江禁渔工作。对本镇辖区内的“三无”船舶停泊点、聚集地进行排查,对其发放宣传资料,发现违规网具的,严厉打击。(牵头部门:农服中心;配合部门:相关村) (11)实施化肥农药双减量。持续优化种植业结构,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缓释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推广力度和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降低化肥农药施用量、提高利用率。积极向农户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专业配方肥、缓释肥;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绿肥种植,改善土壤质量。(牵头部门:农服中心;配合部门:光明村、灯塔村) (三)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 7、健全垃圾治理体系 (12)生活垃圾无害化。保持农村生活垃圾 100%有效收集,100%无害化处理。(牵头部门:城建中心 ;配合部门:相关村) (13)垃圾分类模式化。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落实户投村收镇运模式,95%行政村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相关村) 8、完善环卫配套设施 (14)环卫配套设施健全。推进农村地区垃圾厢房、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建设,按垃圾分类要求配齐收集桶、箱房、收集点、清运车辆等。(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相关村) 9、推动资源利用 (15)加强可回收物管理。推进“两网融合”,畅通回收和处置利用渠道,可回收物实现闭环管理。(牵头部门:城建中心; 配合部门:相关村) (四)提升农村水体环境质量 10、巩固乡村河道治理成果 (16)深入推进河长制。村沟宅河各类水体无障碍物、漂浮物和岸边积存垃圾。(牵头部门:水务站;配合部门:相关村) (17)河道底泥无乱堆放。落实河道疏浚底泥处置点,无河道底泥乱堆乱放。(牵头部门:水务站;配合部门:相关村) 11、改善乡村河湖水质 (18)加强河道入水管理。开展农村地区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无污水直排河道。(牵头部门:水务站;配合部门:相关村) (五)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2、优化管护机制 (19)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落实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的长效管护资金,拓宽长效管护经费来源渠道。(牵头部门:经发办;配合部门:相关村) (20)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优化“一网统管”工作。(牵头部门:城运中心;配合部门:相关村) 13、深化自治共治 (21)通过信息化手段,激发党员带头、群众共同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牵头部门:党群办;配合部门:相关村) (22)推广路长、河长、户长 “门前三包”等制度,将管护维护责任落实到人,建立精准化管理机制。(牵头部门:规建办、水务站、城建中心;配合部门:相关村) 14、强化督查考核 (23)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牵头部门:城建中心;配合部门:相关村) 15、规范农村民房出租管理 (24)建立完善农村民房出租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五个一” (一份出租公约、一份负面清单、一个出租房信息管理平台、一份房屋出租格式合同、一份考核办法)工作要求,提升“一户一档”建档准确率和出租合同备案率;深化农村民房出租管理巡查考核机制,落实“每月巡查、季度排名、分区管理”举措,实现对外来人员的精细化动态化管理。(牵头部门:人口办;配合部门:相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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颛桥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作方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