颛桥镇财政所所长 刘群英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家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工作目标 规范本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实现政府预算体系建设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 ·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支出根据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入比例不低于30%。镇财政具体编制镇本级国有资本营预算草案,报镇政府审核后,报镇人大主席团审查,报镇党委“三重一大”审定,按照规定程序报送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镇财政应当在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后20日内,批复企业。经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使用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镇财政负责收取,企业应及时、足额直接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不得擅自截留、抵减或缓缴。各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减收、免收或者缓收,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镇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减收、免收、缓收应收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预算调整:经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决算:镇财政应当根据财政部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的有关规定,制定当年度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的具体编制办法,部署年度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编制工作。企业应当根据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实际上交情况和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当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报告,报送镇财政。镇财政对企业报送的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报告进行审核汇总后,编制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经镇审计部门审计后,报镇政府审定,并按规定程序报送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批。镇财政应当在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决算后20日内,批复企业。 三、预算监督 镇财政: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中重大事项或特定问题的组织调查,研究制定和完善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企业:建立和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规范资金核算,组织开展企业改制重组、股权转让、对外投资等重要经济活动的专项审计,对实施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相关工作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有效监督,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 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决算接受人大、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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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颛桥镇财政所所长刘群英解读《颛桥镇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细则》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