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非政府采购项目规范操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达到加强非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的目的,参照《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订本《暂行办法》。 二、适用原则与范围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坚持“谁采购、谁负责”原则,不得“超预算采购”原则。本镇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外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纳入全履盖管理。 三、具体分工 镇招投标办负责采购全过程管理;业务需求部门负责向镇财政提出采购需求,提供项目的详细技术规格、数量、质量、时效等指标,参与采购评审过程,执行项目实施监管、履约验收、考核评价; 镇财政负责审核采购需求项目的预算、申报材料,并将材料转发镇招标办,负责对合同资金的支付及监管; 监察办等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对采购全过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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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颛桥镇货物和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规范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的解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