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房管保障〔2025〕80号
遴选工作方案(试行)
为切实保障“十五五”期间闵行区重大工程、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顺利推进,满足征收动迁居民的安置需求,提升征收安置住房建设品质,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方案适用范围 凡使用政府资金回购的闵行区征收安置住房建设项目,建设意向单位的产生适用本方案。 二、建设意向单位遴选 (一)公告与报名 1、建设项目推介会预公告:区房屋管理局根据当年度征收安置住房项目建设需求,每半年一次组织“建设项目推介会”。区房屋管理局将根据地块实际情况发布预公告,通知推介会活动开展讯息,有意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联系咨询参与。 2、项目推介会组织:区房屋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项目推介会。区规划资源局具体介绍项目土地状况及出让金支付要求(一般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清)等事项。项目所在街镇对项目建设要求、房源套数、房型搭配等具体指标参数作相应介绍。 3、正式公告:区房屋管理局应将经推介会明确的待建征收安置住房项目各项参数指标、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回购款支付节点及项目建成后的结算流程等事宜形成正式公告,并在公告栏公示。 4、企业报名:自正式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有开发意愿的建设单位可按公告具体要求,结合建设项目属地街镇(工业区)相关意见,对待建征收安置住房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再提交区房屋管理局报名参与闵行区征收安置住房建设工作。 ※ 报名单位资质条件与材料要求 报名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 (2) 原则上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 (3) 具有开发资质所对应的技术人员,且在本公司社保缴存1年以上;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 在上海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住宅除外);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本市有地产项目开发经验,资金、技术实力雄厚,销售纳统及纳税记录良好且对本区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明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享有优先入选资格。 提交材料清单: (1)报名申请表及承诺书:包含单位基本信息、申请意愿、对材料真实性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承诺; (2)企业资质证明:建设意向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复印件各1份; (3)企业实力证明:建设意向单位近三年经年审的财务报表; (4)企业开发业绩证明:承接的各类地产开发典型代表项目(5个以内)的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需清晰体现项目名称、地址、竣工时间、建设单位名称; (5)技术人员证明:具有开发资质所对应的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信誉与守法证明:建设意向单位依法经营和依法纳税的承诺书;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承诺书; (7)其他能证明对闵行区经济发展促进起到重大作用的相关材料; (8)拟参与的待建项目设计方案; (9)以上材料如提供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且加盖企业公章。 (二)联合评审 区房屋管理局将对建设意向单位报名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并牵头会同专家、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征收中心等相关部门以及项目所在街镇,组成联合评审小组。 遴选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应综合评估企业报价、建设方案、开发资质、资金实力、履约能力、纳税记录以及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等情况,尤其是对本区经济发展促进起到的明显贡献和作用,进行评审。街镇应对项目方案设计、户型比例、公建配套等相关事项提出要求,并负责做好房源分配和动迁安置等工作。 1、方式与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如下: (1)符合资质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准确,最高得30分。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1级得10分、2级得5分。 (3)资金实力雄厚,报名企业中,注册资本在2000万至5000万的,得6分;注册资本在5000万至1亿的得8分;注册资本超过1亿的得10分。 (4)项目设计方案最高得50分,由评审小组成员依据户型匹配度、功能完备性、设计创新性、环境协调性、经济合理性等因素进行打分并加权平均。 (5)加分项:根据税收落地情况,最高加10分;建设意向单位承诺利润让渡、给予价格优惠的,根据让利情况最高加10分;建设意向单位可给予本区经济发展其他额外贡献的,根据贡献情况最高加10分。 2、流程:参选单位汇报设计方案后,评审小组成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依据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汇总统计得分后按得分高低排序。 3、确定名单上报区政府:自评审开展2周内,评审小组结合本轮建设计划,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择优确定排序第1至3名的三家建设意向单位入选并报区政府。区房屋管理局应及时将评审结果告知入选建设意向单位。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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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征收安置住房项目建设意向单位遴选工作方案(试行)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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