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5日
机构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机构地址:秀文路600号
联系电话:64881740
机构负责人:阳勇建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房屋租赁管理和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本市住房发展规划;根据市住房发展规划及相关市级规划、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区住房建设、住房保障等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实施有关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的相关政策;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及相关工作。 (二)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预判预报、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销售备案、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备案等房地产业交易相关主体及行为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管理,以及房地产开发、经纪等行政管理。 (三)负责本区房屋租赁管理,落实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工作, 培育市场主体,推进代理经租业务,加强租赁服务,完善行业规范,强化监督管理,实施住房租赁企业备案,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开展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负责本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分析;组织编制区租赁住房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区租赁住房新建、改建、转化等房源建设筹措协调工作。 (四)负责公有住房出售;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做好私房历史遗留问题的接待、解释及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宗教房产代理经租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本区房屋产权管理、楼盘表和房屋面积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等工作,维护楼盘表及房屋面积数据库。 (六)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区住房保障体系,组织协调区相关部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筹措、房源管理、分配供应、使用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住房保障申请准入、复核、退出等工作;会同制定区保障房相关价格或租金标准。 (七)组织实施本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八)负责本区各类房屋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推进本区物业服务市场发展;负责本区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和住宅物业保修金归集、日常使用的指导与监督。 (九)负责本区各类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做好本区老旧住房巡查排查和隐患处置工作;组织、拟订本区旧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旧住房修缮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本区住宅修缮工程的行政监管,指导本区各类房屋的修缮改造工作,会同区相关部门推进城市更新和既有房屋的功能完善;牵头负责区内优秀历史保护建筑的日常保护管理;参与历史风貌区建设项目的管理。 (十)负责组织编制本区住房配套设施建设等专业规划,参与住房建设基地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核、扩初设计的审批,以及土地招拍挂文件中相关建设指标的确定,对土地供应、规划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等提出意见;负责本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 并按批准的年度计划使用和管理;负责本区新建住房交付使用的行政审批管理,组织协调住房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 (十一)负责对街道、镇、莘庄工业区房屋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在街道、镇、莘庄工业区落实房屋管理各项工作; 加强住房保障、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代理经租、物业管理等基层服务和管理,协助做好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协助街道、镇、莘庄工业区开展房屋法规政策业务培训。 (十二)指导监督区属房管集团房屋管理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协同区政府国资部门,按照功能性、公共性、专业性的要求,加强区属房管集团的专业服务和监督考核。 (十三)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房屋租赁和房屋管理综合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分析;负责做好房屋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行业科技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信访等工作;指导并协助做好本区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房屋租赁、房屋管理的有关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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