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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房管局关于住宅修缮项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2月23日

为加强对我区住宅修缮实施企业的监管,同时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按照区政府“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工作要求,计划自今年2月起,应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对我区住宅修缮项目开展修缮工地复工检查,开、竣工及现场安全质量检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检查对象

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修缮部,对负责我区住宅修缮工程的,住宅修缮实施、施工、监理企业进行梳理,确定抽查对象,建立《闵行区住宅修缮企业检查对象名录库》。

二、  执法检查人员

参加抽查的执法人员必须持有《上海市行政执法证》,原则上在本中心范围内进行统一调配。

局行政审批科负责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做好双随机系统的人员管理和权限设定工作。

三、  被检查对象的抽取

修缮工地复工检查,采取全覆盖的模式,对所有待开、复工的住宅修缮项目(共4个项目)按100%的比例确定检查对象。

修缮项目的开、竣工及现场安全质量检查,按50%的比例,在《闵行区住宅修缮企业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确定检查对象。

四、  执法检查人员的抽取

在双随机系统《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的全体执法人员中随机产生。

五、  检查内容

(一)复工检查

4个待复工项目,要督促企业和分包单位等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确保复产工作安全有序实施。要督促企业必须加强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检维修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做好作业现场的过程管理,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不得复工复产;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完成整改的,不得复工复产;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二)开工检查:

  2023年新开工的住宅修缮项目(一批新项目预计2月下旬开工),开工检查时,查询以下材料:

1.项目报建表等材料

2.合同备案表

3.单位资质证书

4.项目人员资格证书

5.相关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表

6.修缮工程设计图纸、交底情况

7.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审核情况

8.五牌一图,十公开制度情况

9.现场材料堆放情况

10.现场生活区、办公区设置情况

11.现场项目组人员配置情况

12.现场临水临电等设施情况

13监理规划、细则编制及审核情况

14.市民监督员登记表

  (三)安全质量检查

检查是否安装动态监控,相关点位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接工程项目及违规分包转包等行为;检查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持证情况、到岗情况;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编制内容及审批手续情况;检查监理规划、细则编制内容及审批手续情况;检查施工日记、监理日记记录内容及签字情况;检查施工现场脚手架、通道口和临边防护、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电器设备、施工用电、生活区生活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及使用情况等安全管理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执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和防暑降温措施等落实情况;工人上岗的安全教育制度(三级教育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及岗位责任制等安全规则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对项目日常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监理单位对项目旁站监理、日常巡视检查情况;检查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检查隐蔽工程、检验批报审及验收情况;检查工程材料报验、资料完整性、见证取样复试及是否使用禁用材料等情况。

(四)竣工检查:

①竣工备案:

1.住宅修缮工程验收自评复评表

2.住宅修缮工程竣工综合验收表

3.住宅修缮工程移交协议

4.住宅修缮工程竣工备案表

5.监理月报及监理报告(汇总)

6.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表(汇总)

7.区修缮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表

8.相关工作例会资料(汇总)

9.群众投诉处置记录(汇总)

10.十公开制度落实情况

11.修缮项目现场情况

12.居民满意度回访情况

13.相关单位考核考评情况

②竣工资料:

1.安全质量技术资料自查复验表

2.施工单位工程小结

3.监理单位评估报告

4.开工竣工资料

5.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6.设计技术交底记录(汇总)

7.设计变更依据及图纸(汇总)

8.技术核定单(汇总)

9.材料质量保证文件

10.施工试验捡测文件

1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2.工程竣工图纸

六、  工作要求

1. 4个待复工项目进行全覆盖的监管,加强防疫防控,坚决做好住宅修缮工地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

2.20231231日前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检查情况及时录入闵行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

3.各执法检查人员要认真按照监督检查的内容逐一核查,防止检查打勾走过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处罚,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上海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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