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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虹极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天合光能上海国际总部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7日

 

上海虹极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天合光能上海国际总部项目节能报告及申请函收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办公楼、地下停车场和相应配套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2.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 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2平方米。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经评审复核,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耗约1481.75吨标准煤(当量值)或3263.11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用电量约1094.61万千瓦时、天然气用量约10.5万立方米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主要应加强以下等各方面节能工作:

1.围护结构

进一步优化细化保温系统节点等设计,以满足《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试行)》、《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和《关于加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沪建建材[2022]613号)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2.电气

项目变压器能效应达到《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0)2级能效要求,优化照明控制方式措施,充分利用自然光。

3.暖通空调

项目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性能系数COP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5)性能系数的要求,循环冷冻水泵及冷却水泵选用高效水泵,循环水泵采用变频装置,水泵电机能效等级达到2级及以上。

4.给排水

项目空气源热泵机组能效应达到《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2013)2级能效要求;合理选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和优化雨水回收应用范围。

5.能源计量与管理

项目设置能耗监测管理系统,计量方案应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要求优化,且应将项目能耗接入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

6.可再生能源

根据《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沪府发〔2022〕7号)、《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2〕679号)等文件要求光伏设置的面积不低于建筑屋面面积的30%。

7.绿色建筑

结合设计方案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J08-2090-2020)标准要求,对绿色建筑评分表的条文内容进一步梳理,并提出针对性优化措施,加强绿建措施的有效性。

8.相关建议

1)燃气灶具应满足《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531-20142级要求

2)结合《上海市禁止或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等相关要求,优化建筑物围护结构做法及节能措施;

3)按《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的要求优化室内外照明设计

4)优化照明控制部分,应充分利用自然光,靠外墙窗户一侧的照明灯具应能单独控制。公共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照明可以增加“声控+感应”的控制方式等;

5)优化夜景照明设计并约束后期装修部分照明节能措施的落实;

6)建议预留光伏板维修通道。

四、请你公司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向我委报请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验收。项目验收报告判定为“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在完成整改后可再次申请验收。若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委申请复核。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六、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1000吨标准煤以上且增加比例超过10%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节能审查变更申请。

七、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2023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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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