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春路跨淀浦河桥梁改建工程调整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
- 索引号:SY30002394
- 主题分类:其他\其他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04-25
- 发文字号:闵发改投审〔2024〕45号
- 发布日期:2024-04-2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调整中春路跨淀浦河桥梁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闵交发〔2024〕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核,中春路跨淀浦河桥梁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于2022年9月批复(闵发改投审〔2022〕105号)。在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中,由于方案深化原因导致桥梁建设方案有重大调整,投资相应也有较大变化,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原则同意你委所报的调整项目建议书。 二、中春路跨淀浦河桥梁改建工程,方案调整后工程建设范围不变,仍为南起疏影路、北至黎安路,长度约756米。主要建设内容:拟在现状中春路高架两侧新建跨越淀浦河的机动车通行辅道桥,同步实施桥梁接地面道路改造工程,以及相应的排水、绿化景观等工程。桥梁长约393米。 三、项目总投资匡算调整为暂定26363万元(暂不含管线绿化搬迁等前期费用)。资金渠道不变,仍为区财政资金。 四、项目代建实施主体由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五、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请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下阶段,请进一步深化建设方案,优化比选桥型方案,合理控制投资标准,并做好与淀东水利枢纽船闸重建工程的方案衔接工作,完善与疏影路交叉口的交通组织设计方案;按规定抓紧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征询水务部门意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分析、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等,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并同步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报我委审批。 特此批复。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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