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30001838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12-08
- 发文字号:闵发改产综〔2022〕15号
- 发布日期:2022-12-1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2023-02-24
- 文件状态:
上海象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闵行区吴泾镇紫竹科学园区MHPO-1004单元08A-03Ab地块新建项目节能报告》及申请函收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住宅楼、配套用房、地下车库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7.5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4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18万平方米。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经评审复核,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耗约1922.27吨标准煤(当量值)或3684.52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用电量约1105.42万千瓦时、天然气用量约43.36万立方米。 三、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主要应加强以下等各方面节能工作: 1、围护结构 分户墙采用无机保温膏料I型(12.0mm),建议应符合上海市《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建建材[2017]584号的规定。 2、电气 照明控制应结合建筑使用情况及天然采光情况,进行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措施:楼梯间采用声光控和感应控制,走廊、地下停车场,应采取定时和集中控制方式,可有效降低能耗;建议选用具有变频调速驱动或带能量反馈的VVVF驱动类型系统的电梯,并采取并联或群控等节能控制措施。 3、暖通空调 多联机空调(热泵)机组应对标《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4-2021);分体式空调应达到现行标准要求的1级能效。建议采用带有高效热回收装置的新风机,其热回收交换效率、单位风量耗功率应满足《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风机能效等级达到《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2020)规定的1级能效。选用锅炉的热效率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5)的规定。 4、给排水 雨水泵、给水泵等应满足《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2007)节能评价值要求。雨水回用补水应设置计量器具。 5、能源计量与管理 根据超低能耗的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应设置能耗监测系统,进行分类、分项能耗计量,对住宅部分公共部位的主要用能系统进行分类、分项计量。项目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要求,对各项主要用能进行分项计量,并按规定定期对表具进行校检、建立统计台账等。 6、可再生能源 建议本项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太阳能光伏系统宜并网供电并采用低压接入方式,并对其发电量进行单独计量。 7、绿色建筑 建议后续施工阶段应落实绿色建筑措施,住宅和公建部分均满足绿建二星级的要求。 8、相关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与供电部门积极沟通,本项目KT站、PT站采用的变压器应尽可能选用《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0)要求的二级能效设备。 2、道路及景观等室外照明宜考虑采用太阳能路灯、草坪灯等。 四、请你公司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向我委报请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验收。项目验收报告判定为“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在完成整改后可再次申请验收。若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我委申请复核。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六、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1000吨标准煤以上且增加比例超过10%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节能审查变更申请。 七、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2022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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