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七宝镇49-02、49-08绿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闵七府请〔2025〕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高区域绿化景观水平,改善生态环境,经征询区绿容局意见,原则同意你镇所报的项目建议书。 二、七宝镇49-02、49-08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拟选址位于东至虹莘路、南至漕宝路、西至外环高速、北至蒲汇塘,总用地面积约3906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其中:49-02地块用地面积约13950平方米,49-08地块用地面积约2511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种植、设置园路、景观小品及相应排水、照明等附属设施工程,其中49-08地块东南侧建设下沉广场(占地面积约495平方米),并设置室外自动扶梯2座。 三、项目总投资匡算暂定2980万元。资金渠道:七宝镇自筹资金。 四、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下阶段,请结合行业部门审核意见,进一步深入优化建设方案,做好与相邻地下公共通道项目的方案衔接工作,合理控制建设标准,并按规定抓紧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分析,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等,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特此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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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七宝镇49-02、49-08地块公共绿地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