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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闵行区浦锦街道MHPO-1302单元26-1地块(周浦塘南-2地块)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年4月7日
  • 索引号:SY220000136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1-03-23
  • 发文字号:闵规划资源建〔2021〕16号
  • 发布日期:2021-04-0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规划资源建202116

 

 

关于核定闵行区浦锦街道MHPO-1302单元26-1地块

(周浦塘南-2地块)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闵行区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闵行区浦锦街道MHPO-1302单元26-1地块(周浦塘南-2地块)办理规划土地意见书的申请》及闵规划资源招经-2021-004-001号规土部门征询单收悉。你室所指闵行区浦锦街道MHPO-1302单元26-1地块(周浦塘南-2地块)已经《上海市闵行区浦江社区MHPO-13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6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覆盖,所涉地块编号为26-1地块。经研究,现核定规划设计要求如下:

一、地块位置:浦江镇,东至浦锦路、南至立跃路、西至浦秀路、北至周浦塘。

二、用地面积:7016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用地规划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四、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25

五、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距离: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六、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七、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距离: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八、建筑高度:控制在45米以下。

九、合理设置地块出入口。应按规定配置机动车、自行车停车泊位,且基地内应留出足够的临时停车及回车场地。

十、地块地面标高:一般高于相邻道路中心线标高0.3米。

十一、其他规划要求:

126-1地块规划住宅套数:不低于1700套。

226-01地块配套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8627.6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672平方米。其中居民委员会建筑面积不少于240平方米、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75平方米、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288平方米、健身点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建筑面积不少于100 平方米、社区食堂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运动场室外场地面积不少于672平方米,以及社区商业设施建筑面积7324.6平方米,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为计容建筑面积。

326-01地块配套的市政设施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其中小型垃圾压缩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45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4、街坊内设置东西向公共通道1条,连接浦秀路和浦锦路,可与公共绿地结合设置,以满足连续舒适的步行为主,同时满足机动车紧急救助需求。公共通道宽度不小于6米,位置和线型可变,24小时对公众开放。

5、该地块住宅层数不得低于8层。

6、该地块后续应符合闵房管﹝202016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房屋建设源头监管的工作口径》的通知)文件的相关精神。

7、下阶段设计方案应确保空间布局、建筑形态、色彩材质、景观风貌等与周边区域相协调,避免出现简单重复的建筑形象。

8、除上述要素外,还应符合已批控规中的其他要求。

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资源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沪规划资源建〔202017号),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完成项目备案后向规划资源部门申领合并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涉及到交通、交警、绿化市容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的,请事先征求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上述要求应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文本。

其他管理要求详见附件:《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土部门征询单》(闵规划资源招经-2021-004-001)。

 

 

 

 

 

 

 

 

                               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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