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虹街道范围内民生项目审批事宜协调会会议纪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0日
闵规划资源建〔2021〕23号 关于新虹街道范围内民生项目审批事宜协调会会议纪要 2021年3月8日,在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新虹街道范围内民生项目审批事宜协调会,市规划资源局建管处副处长迟英楠、虹桥管委会副处长吴岳俊、闵行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金卫红及区规划资源局建管科、新虹街道规建办、虹桥管委会规划管理处、南虹桥公司、申虹公司等部门参加会议。会议讨论新虹街道范围内民生项目审批和推进事宜,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1、根据市领导关于优化完善虹桥商务区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有关指示精神(沪发改财金【2018】18号),该项目所在区域在《虹桥商务区管理办法》修订前,管理办法中明确由市、区两级部门委托管委会行使的职权,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开展工作。会议明确项目清单中原属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办理的“新虹街道派出所新建工程”、“华美广场新建工程”、“老华漕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项目”、“虹桥主功能区新家弄村水系和绿化景观工程”、“虹桥商务区范巷华翔路防护绿地”5个项目由闵行区规划资源局承办。 2、项目报审时按应征必征的要求,征询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交通、交警、绿容、民航净空等部门意见。 2021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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