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220000088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0-10-20
- 发文字号:闵规划资源建〔2020〕63号
- 发布日期:2020-12-01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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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规划资源建〔2020〕63号
关于核发新建闵行区浦江社区MHPO-1302单元26-1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设计方案的预审意见
浦锦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送的新建闵行区浦江社区MHPO-1302单元26-1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设计方案预审的申请及所附图纸、资料、文件收悉。经我局审核,预审意见如下: 一、建设工程名称:新建闵行区浦江社区MHPO-1302单元26-1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 二、建设基地位置:浦锦街道,东至浦锦路、南至立跃路、西至浦秀路、北至江虹路。 三、建设基地面积:7016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建设用地规划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五、建设工程性质:住宅及公建配套。 六、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2337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042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57862平方米,不计容住宅封闭阳台2445.6平方米、屋顶机房12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3323平方米。 七、容积率:2.25。 八、绿地率:35%,其中集中绿地率10%。 九、建筑高度:控制在45米以下。 十、总平面布置要求:划示正确的用地界限,标清道路红线及相关控制线,标明新建建筑位置、尺寸、层数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符合规划和规范要求。 十一、车位、出入口:出入口满足交警部门要求,并按规定配置机动车、自行车停车等,满足规范要求。 十二、相关部门意见:本项目部分消防登高场地占用了相邻公共绿地事宜,应征得绿化市容部门同意。根据各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正式方案报审前应征询并符合交警、交通、绿化市容等部门的相关要求。 十三、其他: 1、除建设用地外,建设单位不得占用其它土地。 2、建设用地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的土地面积为准,并以此核定相关规划指标。 3、你街道应与交警、交通、绿化市容部门就相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进行图上分房。 4、本次仅为设计方案预审意见,下阶段办妥土地手续后应按规定进行设计方案公示,结合相关部门要求完善设计图纸后向我局正式报审设计方案。该地块建设方案以我局正式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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