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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江镇工-315号地块工程设计方案的预审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日
  • 索引号:SY220000096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0-11-10
  • 发文字号:闵规划资源建〔2020〕71号
  • 发布日期:2020-12-0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规划资源建202071

 

 

关于浦江镇工-315号地块工程设计方案的预审意见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浦江镇工-315号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预审申请及所附图纸、资料、文件收悉。设计方案经我局审核,预审意见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浦江镇工-315号地块。

用地范围:浦江镇,东至用地红线、南至园区道路、西至三鲁河、北至用地红线。

建设基地面积:1933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建设用地规划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规划允许建筑工程性质:工业厂房及辅助用房。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5330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83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8676平方米,不计容屋顶层建筑面积11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466.1平方米(停车库建筑面积11350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116.1平方米)。

容积率:2.0

绿地率:25%

建筑高度:不超过45米。

总平面布置要求: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

相关部门意见:该项目已征询国安、绿化市容、交警、交通部门意见,建设单位在后续深化设计时,应按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并将相关管理要求予以落实。

其它规划设计要求:

1、除建设用地外,建设单位不得侵占其它土地。

2、地块南侧规划宽度12米的园区道路(本地块用地范围内宽度6米),园区道路须按规划实施,不得占用或改作他用。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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