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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闵行区古美北社区S11-0501单元32-02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预审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日
  • 索引号:SY220000056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0-08-11
  • 发文字号:闵规划资源建〔2020〕34号
  • 发布日期:2020-09-0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规划资源建202034

 

 

关于闵行区古美北社区S11-0501单元32-02地块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预审意见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填报的设计方案预审申请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预审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闵行区古美北社区S11-0501单元32-02地块。

二、建设项目位置:闵行区莘庄镇,东至虹莘路,南至顾戴路,西至用地红线,北至用地红线。

三、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商务办公用地。

四、可建用地面积:1088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五、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4766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669平方米(计容面积2177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8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999.3平方米。

六、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0

七、建筑高度控制要求:45米。

八、总平面布置要求:划示正确的用地界限,标清道路红线及相关控制线,标示地块周围相邻关系,标明新建建筑位置、尺寸、层数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符合规划和规范要求。

九、车位、出入口:应按规定配置机动车、自行车停车泊位,且基地内应留出足够的临时停车及回车场地。出入口设置应满足交警部门的要求。

十、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交通委、交警、绿化市容、申通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应落实区府专题会议精神(2013年第76期)。

3、地下建筑物离界距离,不应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0.7倍,且最小值不小于3米。

4、建设单位拿地后应结合建筑面宽评审情况深化方案,如需调整设计方案的,应重新申报设计方案变更。

 

 

                               20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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