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闵行区古美北社区S11-0501单元32-02地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预审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日
- 索引号:SY220000056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0-08-11
- 发文字号:闵规划资源建〔2020〕34号
- 发布日期:2020-09-0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规划资源建〔2020〕34号
关于闵行区古美北社区S11-0501单元32-02地块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预审意见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填报的设计方案预审申请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预审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闵行区古美北社区S11-0501单元32-02地块。 二、建设项目位置:闵行区莘庄镇,东至虹莘路,南至顾戴路,西至用地红线,北至用地红线。 三、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商务办公用地。 四、可建用地面积:1088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五、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4766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669平方米(计容面积2177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89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999.3平方米。 六、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0 。 七、建筑高度控制要求:45米。 八、总平面布置要求:划示正确的用地界限,标清道路红线及相关控制线,标示地块周围相邻关系,标明新建建筑位置、尺寸、层数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符合规划和规范要求。 九、车位、出入口:应按规定配置机动车、自行车停车泊位,且基地内应留出足够的临时停车及回车场地。出入口设置应满足交警部门的要求。 十、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交通委、交警、绿化市容、申通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应落实区府专题会议精神(2013年第76期)。 3、地下建筑物离界距离,不应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0.7倍,且最小值不小于3米。 4、建设单位拿地后应结合建筑面宽评审情况深化方案,如需调整设计方案的,应重新申报设计方案变更。
2020年8月11日
|
留言 |
|||
*姓名 | |||
*联系方式 | |||
*电子邮箱 | |||
*验证码 |
|
||
公众意见 |
|||
咨询人 | 意见与建议 | 回复内容 | 提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