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闵行区浦江社区MHP0-1306单元C-02B-01地块(闵行区研发总部通用-18地块)工程设计方案的预审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年9月2日
- 索引号:SY220000062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0-08-27
- 发文字号:闵规划资源建〔2020〕40号
- 发布日期:2020-09-0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规划资源建〔2020〕40号
关于闵行区浦江社区MHP0-1306单元 C-02B-01地块(闵行区研发总部通用-18地块) 工程设计方案的预审意见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C-02B-01地块项目工程设计方案送审申请及所附图纸、资料、文件收悉。设计方案经我局审核,预审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闵行区浦江社区MHP0-1306单元C-02B-01地块(闵行区研发总部通用-18地块)。 二、用地范围:浦江镇,东至恒南路、南至立跃路、西至浦科路、北至建泽路。 三、建设基地面积:2848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建设用地规划性质:科研设计用地。 五、规划允许建筑工程性质:科研设计及辅助用房。 六、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977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69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8364平方米,不计容屋顶层建筑面积5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083平方米(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33747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400平方米,配套食堂2936平方米)。 七、容积率:上限2.4。 八、绿地率:下限30%(C-01B-06、C-02B-01地块统筹平衡)。 九、建筑高度:上限60米。 十、总平面布置要求: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 十一、相关部门意见:该项目已征询绿化市容、民防、水务部门意见,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补齐交警、交通部门意见并符合其要求。建设单位在后续深化设计时,应按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并将相关管理要求予以落实。 十二、其它规划设计要求:除建设用地外,建设单位不得侵占其它土地。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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