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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闵行区颛桥镇工-323号地块(闵行区颛桥镇向阳工业区MHPO-0601单元10B-02地块)规土意见书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年6月7日

闵规划资源建202126

 

 

关于核定闵行区颛桥镇工-323号地块(闵行区颛桥镇

向阳工业区MHPO-0601单元10B-02地块)规土意见书

的决定

 

上海市闵行区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闵行区颛桥镇工-323号地块(闵行区颛桥镇向阳工业区MHPO-0601单元10B-02地块)规土意见书的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核定规划土地意见如下:

一、建设地块位置:颛桥镇,东至规划河道,南至用地红线,西至都会路,北至用地红线。

二、建设用地面积:3038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M2二类工业用地。

四、建筑容积率:2.0

五、建筑高度:建筑限高60米。

六、出入口设置:地块出入口设置应符合交警部门要求。

七、地块地面标高:一般以周边相邻的城市道路中心线标高为基准加上0.3米。

八: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建筑后退地块边界距离、建筑面宽、日照控制等要求等应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九、用地预审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该项目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十、其他规划要求:

  1、地块内含一条8米宽公共通道,在都会路红线处的开口位置不可变,其余端口,线位在确保整体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可变,通道宽度不小于控规图则标注,通道应确保24小时向公众开放,满足车行需求。

2、厂房建筑层高、平面布局等应符合工业建筑设计规范。

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产业项目规划实施的细则》的通知(沪规划资源建〔201968号),带方案出让项目在取得土地后免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4、关于该项目地下建设用地的使用,须符合沪府办[2013]84号《上海市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的要求。

 5、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涉及到交通、交警、绿化市容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的,请事先咨询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上述要求应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文本。

其他管理要求详见附件:《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土部门征询单》(闵规划资源招工-2021-002-002)。

 

 

 

                                   20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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