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闵行新城MHC111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1A-06Ac地块项目实施论证》论证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年4月13日
- 索引号:SY220000034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0-03-04
- 发文字号:闵规划资源建调〔2020〕3号
- 发布日期:2020-04-1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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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规划资源建调〔2020〕3号
《闵行区闵行新城MHC111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1A-06Ac地块项目实施论证》论证报告
为加强土地集约利用,满足公共绿地需求,吴泾镇向我局提出对闵行新城MHC11101单元11A街坊进行规划执行,我局以书面方式向区教育局、区绿容局、吴泾镇政府、区规划资源局自然资源利用科、规划管理科征询意见。 本次规划执行主要论证内容为从11A-05A地块中切分出约2889平方米用地,地块编号为11A-06Ac,用地性质由原基础教育设施用地调整为公共绿地,各部门均书面回复同意该论证报告,具体意见汇总如下: 1、本次论证的调整依据为《上海市控制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13.3. 土地使用性质的适用:在满足相邻关系、相互无不良影响前提下,在地块内增加社区公益性设施、公共停车泊位、公共空间、公共通道或公共绿地。 2、本次论证内容: 将闵行新城MHC11101单元11A-05A地块切分出约2889平方米用地,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绿地。 3、本论证报告作为后续项目及土地手续的规划依据,下阶段教育局及吴泾镇应根据本次论证图则办妥相关土地和项目手续。
2020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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