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颛桥镇工-299号地块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的预审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年6月3日
- 索引号:SY220000041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0-05-08
- 发文字号:闵规划资源建〔2020〕24号
- 发布日期:2020-06-0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规划资源建〔2020〕24号
关于颛桥镇工-299号地块项目工程设计方案的预审意见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颛桥镇工-299号地块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及所附图纸、资料、文件收悉。设计方案经我局审核,预审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颛桥镇工-299号地块。 二、用地范围:颛桥镇,东至通彩自动化公司,南至用地红线,西至维宏公司,北至良相公司。 三、用地面积:595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建设用地规划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五、规划允许建筑工程性质:工业厂房及辅助用房。 六、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202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02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185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平方米。 七、容积率:2.0万平方米/公顷。 八、绿地率:不低于20%。 九、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下。 十、总平面布置要求:划示正确的用地界限,标清道路红线及相关控制线,标示地块周围相邻关系,标明新建建筑位置、尺寸、层数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符合规划和规范要求。 十一、车位、出入口:应按规定配置机动车、自行车停车泊位,且基地内应留出足够的临时停车及回车场地。出入口设置应满足交警部门的要求。 十二、相关部门意见:方案涉及交通、交警、绿化市容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十三、其它:除建设用地外,建设单位不得侵占其它土地。
2020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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