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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紫竹科学园区MHP0-1001单元10A-01A、11A-01A地块(闵行区研发产业-17地块)招拍挂出让征询规划意见的复函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年6月3日
  • 索引号:SY220000042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0-05-08
  • 发文字号:闵规划资源建〔2020〕25号
  • 发布日期:2020-06-0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规划资源建202025

 

 

关于核定紫竹科学园区MHP0-1001单元

10A-01A11A-01A地块(闵行区研发产业-17地块)

招拍挂出让征询规划意见的复函

 

上海市闵行区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你单位《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土征询单》收悉,要求我局提供紫竹科学园区MHP0-1001单元10A-01A11A-01A地块(闵行区研发产业-17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经我局研究,现核定规划设计要求如下:

一、紫竹科学园区MHP0-1001单元10A-01A地块

1、地块位置:吴泾镇,东至谈家塘路(规划二路)、南至塘泗泾、西至规划四路、北至银春路。

2、地块规划总面积:2577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3、用地规划性质:C65科研设计用地。

4、规划允许建筑性质:科研设计及配套用房。

5、建筑容积率:规划容积率不大于2.0

6、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距离: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7、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8、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距离: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9、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下。

10、地块主要出入口应符合交警要求,应按规定配置机动车、自行车停车泊位,且基地内应留出足够的临时停车及回车场地。

11、地块地面标高:一般高于周边相邻城市道路中心线标高0.3米。

12、其他规划要求:除建设用地外的土地,建设单位不得占用。

二、紫竹科学园区MHP0-1001单元11A-01A地块

1、地块位置:吴泾镇,东至用地红线,南至塘泗泾,西至谈家塘路、北至银春路

2、地块规划总面积:3764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3、用地规划性质:C65科研设计用地。

4、规划允许建筑性质:科研设计及配套用房。

5、建筑容积率: 规划容积率不大于2.0

6、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距离: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7、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8、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距离: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9、建筑高度:控制在120米以下。

10、地块主要出入口应符合交警要求。应按规定配置机动车、自行车停车泊位,且基地内应留出足够的临时停车及回车场地。

11、地块地面标高:一般高于周边相邻城市道路中心线标高0.3米。

12、其他规划要求:除建设用地外的土地,建设单位不得占用。

三、其他规划要求

1、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产业项目规划实施的细则》的通知(沪规划资源建〔201968号),带方案出让项目在取得土地后免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2、关于该项目地下建设用地的使用,须符合沪府办[2013]84号《上海市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的要求。

3、建设项目如拟采用玻璃幕墙的,应当符合《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容积率管理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的实施细则(2020版)》的通知(沪规划资源详(2020148号),用于配套零售、餐饮、宿舍等功能不超过地上总面积15%

5、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涉及到交通、交警、绿化市容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的,请事先咨询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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