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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江镇工-243号地块工程设计方案的预审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年3月3日
  • 索引号:SY2200202000002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0-02-27
  • 发文字号:闵规划资源建〔2020〕16号
  • 发布日期:2020-03-0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浦江镇工-243号地块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送审申请及所附图纸、资料、文件收悉。设计方案经我局审核,预审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浦江镇工-243号地块。

二、用地范围:浦江镇,东至规划道路、南至友谊河、西至奇亚特公司、北至江月路。

三、建设基地面积:4705.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四、建设用地规划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五、规划允许建筑工程性质:工业厂房及辅助用房。

六、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9541.9平方米(均为地上),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405.9平方米、不计容屋顶层建筑面积136平方米。

七、容积率:2.0万平方米/公顷。

八、绿地率:不低于20%

九、建筑高度:23.9米(建筑限高30米)。

十、总平面布置要求: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

十一、相关部门意见:该项目已征询国安、绿化市容、交警、交通、水务部门意见,建设单位在后续深化设计时,应按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并将相关管理要求予以落实。

十二、其它规划设计要求:除建设用地外,建设单位不得侵占其它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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