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220000073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0-09-10
- 发文字号:闵规划资源建〔2020〕48号
- 发布日期: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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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规划资源建〔2020〕48号
关于核定闵行区颛桥镇闵行新城MHC10402单元 19A-03A地块规土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闵行区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闵行区颛桥镇闵行新城MHC10402单元19A-03A地块规土意见书的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核定规划土地意见如下: 一、建设地块位置:颛桥镇,东至用地红线,南至联农路、西至颛卫路、北至用地红线。 二、建设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RC2。 四、规划允许建筑性质:社区商业建筑 五、建筑容积率:不大于1.5。 六、建筑高度:建筑限高18米。 七、出入口设置:地块出入口设置应符合交警部门要求。 八、地块地面标高:一般以周边相邻的城市道路中心线标高为基准加上0.3米。 九: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建筑后退地块边界距离、建筑面宽、日照控制等要求等应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十、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30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在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十一、其他规划要求: 1、菜场2300㎡,社区商业1940㎡,综合设置小型垃圾压缩站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环卫道班房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公厕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 2、关于该项目地下建设用地的使用,须符合沪府办[2013]84号《上海市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的要求。 3、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涉及到交通、交警、绿化市容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的,请事先咨询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上述要求应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文本。 其他管理要求详见附件:《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土部门征询单》(闵规划资源招经-2020-041-002) 此复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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