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220000047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0-06-09
- 发文字号:闵规划资源建〔2020〕29号
- 发布日期: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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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规划资源建〔2020〕29号
关于核定闵行区马桥镇工-305号地块 (闵行区马桥镇MHPO-1201单元08-10地块) 土地招拍挂征询规划意见的复函
上海市闵行区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你单位《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土征询单》收悉,要求我局核定闵行区马桥镇工-305号地块(闵行区马桥镇MHPO-1201单元08-10地块)的土地出让条件。经我局研究,现核定规划设计要求如下: 地块位置:马桥镇,东至华宁路、西至用地红线、南至用地红线、北至东川路 一、建设用地面积:1097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规划用地性质:M1一类工业用地。 三、规划允许建筑性质:工业及配套设施。 四、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0万平方米/公顷。 五、绿地率:应符合绿化管理部门要求。 六、建筑高度:建筑限高30米。 七、出入口设置:地块出入口设置应符合交警部门要求。 八、地块地面标高:一般以周边相邻的城市道路中心线标高为基准加上0.3米。 九、其他规划要求: 1、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建筑后退地块边界距离、建筑面宽、日照控制等要求等应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产业项目规划实施的细则》的通知(沪规划资源建〔2019〕68号),带方案出让项目在取得土地后免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3、关于该项目地下建设用地的使用,须符合沪府办[2013]84号《上海市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的要求。 4、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容积率管理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的实施细则(2020版)》的通知(沪规划资源详(2020)148号),可建工业研发和生活配套设施的地上建筑面积最高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其中用于配套零售、餐饮、宿舍等功能不超过15% 5、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涉及到交通、交警、绿化市容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的,请事先咨询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此复
2020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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