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220000121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1-02-03
- 发文字号:闵规划资源建〔2021〕5号
- 发布日期:2021-03-01
-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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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规划资源建〔2021〕5号
关于核定闵行区马桥镇工-321地块(闵行区马桥镇MHP0-1203单元05-02地块)规土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闵行区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闵行区马桥镇工-321地块(闵行区马桥镇MHP0-1203单元05-02地块)办理规划土地意见书的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核定规划土地意见如下: 一、建设地块位置:马桥镇,东至勐海路、南至鲁甸路、西至楚雄路、北至古永路。 二、建设用地面积:4098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规划用地性质:M1一类工业用地。 四、建筑容积率:1.2-2.0。 五、建筑高度:建筑限高30米。 六、出入口设置:地块出入口设置应符合交警部门要求。 七、地块地面标高:一般以周边相邻的城市道路中心线标高为基准加上0.3米。 八、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建筑后退地块边界距离、建筑面宽、日照控制等要求等应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九、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4098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在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十、其他规划要求: 1、关于该项目地下建设用地的使用,须符合沪府办[2013]84号《上海市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的要求。 2、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涉及到交通、交警、绿化市容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的,请事先咨询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上述要求应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文本。 其他管理要求详见附件:《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土部门征询单》(闵规划资源招研-2020-016-002) 此复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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