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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闵行区虹桥社区03单元(S11-0103)29b-04地块规土意见书的决定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日
  • 索引号:SY220000124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1-02-18
  • 发文字号:闵规划资源建〔2021〕9号
  • 发布日期:2021-03-0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规划资源建20219

 

 

关于核定闵行区虹桥社区03单元(S11-0103

29b-04地块规土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闵行区土地招标拍卖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闵行区虹桥社区03单元(S11-010329b-04地块办理规土意见书的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核定规划土地意见如下:

一、地块位置:虹桥镇,东至29b-01地块、南至蒲汇塘、西至虹镇路、北至蓝蒲路。

二、地块面积:总用地面积1405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用地规划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

四、容积率:不大于2.44

五、建筑高度:限高70米。

六、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建筑控制线距离、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距离、建筑面宽、日照控制等要求应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七、地块出入口设置应符合交警部门要求,停车位设置应符合交通管理部门要求。

八、地块地面标高:一般以周边相邻的城市道路中心线标高为基准加上0.3米。

九、其他规划要求

1、该地块包含公建配套建筑面积不小于3111平方米,含物业、居委、老年活动室、垃圾分类用房、邻里中心等设施。

2、该地块预留的10%机动房源不得作为商品房使用。

3、该地块住宅套数不得少于319套。

4、后续应符合闵房管(2020169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房屋建设源头监管的工作口径》的通知)文件的相关精神。

5、下阶段设计方案应确保空间布局、建筑形态、色彩材质、景观风貌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避免出现简单重复的建筑形象。

6、除建设用地外的土地,建设单位不得占用。

7、关于该项目地下建设用地的使用,须符合沪府办[2013]84号《上海市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的要求。

8、具体建设方案以批准的设计方案为准。

9、应符合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其他要求。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有关要求。涉及到交通、交警、绿化、安全、消防、卫健、民防、航空、建设管理等有关方面的管理要求的,请事先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上述要求应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文本。其他管理要求详见附件:《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规土部门征询单》(闵规划资源招经-2021-001-002号)。

 

                               20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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