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220000130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1-02-18
- 发文字号:闵规划资源建调〔2021〕5号
- 发布日期: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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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规划资源建调〔2021〕5号
关于上海市闵行区七宝社区MHPO-0103单元 19街坊规划执行论证报告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0日(周四)下午,我局召开七宝社区MHPO-0103单元19街坊规划执行论证会。专家黄汉达、叶梅唐、叶贵勋,区绿容局、区水务局、区规划资源局(规划科、资源利用科、建管科)、七宝镇(镇规建办、一园一区办公室)、闵房集团、设计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听取了设计单位关于七宝社区MHPO-01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9街坊规划实施论证,关于19街坊中19-03地块边界按照权属边界调整的汇报。 本次论证主要涉及19-03地块增加1条南北向地下步行连通道,连接19-01、19-02地块地下连通道,及19-04地块地下空间。 根据《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年修订版)13.规划执行中,13.10特定建(构)筑物的适用,在满足城市道路通行要求及地下管线安全的前提下,在相邻街坊间增加地上或地下连通道。 经与会部门和专家研究讨论,形成论证结果如下: 1、同意调整19街坊中19-03地块增加1条南北向地下步行连通道,连接19-01、19-02地块地下连通道,及19-04地块地下空间。连通道层数为地下1层,宽度不小于7米,不大于10米,端口位置与线型可变,24小时对外开放。 2、19-03地块地下连通道应与规划公共绿地同步实施,后续建设过程中应协调好绿化、水务及与北侧现状地下连通道间的关系。 3、地下连通道顶部标高距离河底标高不小于1米,并同时满足水务部门的管理要求;地下空间顶板上覆土厚度等相关要求应满足绿化部门意见。 4、根据水务部门意见,19-03地块内涉及弹性水系,后续规划绿地实施时应满足水务部门的相关管理要求。 5、相关地块的规划和土地审批应以本次论证报告内容作为依据。 附件:规划执行论证文本、专家和部门意见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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