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红春二公寓业主委员会送审闵行区虹梅路3321弄红春二公寓21号单元楼增设电梯工程项目拟报我局审核。根据规划公示规定,向社会公示10天(6月10日至6月19日),反馈意见的截止期为6月26日。 联系地址:闵行区莘庄镇莘松路555号 (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管理科) 邮编:201199 联系电话:64925202、64982974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总平面图及告示箱在:虹梅路3321弄红春二公寓(小区公示栏) 项目情况: 建设项目地址:虹桥镇,虹梅路3321弄红春二公寓21号单元楼 建设用地范围:虹桥镇,西至野奴泾,北至华光路,南至华光花园,东至现状小区 规划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建筑工程性质:住宅及公建配套(21号单元楼加装电梯) 反馈方式:将书面意见投入公告箱或邮寄书面意见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一九年六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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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红春二公寓业主委员会送审闵行区虹梅路3321弄红春二公寓21号单元楼增设电梯工程项目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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