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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上海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墨江路站临时用地续期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年7月27日

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为建设上海轨道交通23号线一期工程墨江路站临时使用土地提交的相关材料收悉。

       经查,该临时用地的主体项目已经市发改委以沪发改城〔2021〕68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主体为上海市交通委,项目法人为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临时用地涉及临时使用土地41212.1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32632.7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8579.4平方米;位于闵行区吴泾镇及梅陇镇。原经沪闵规划资源临用〔2023〕7号文批准临时使用,使用期限至2025年7月1日止。现因主体项目在临时用地期限内无法完工,且主体项目属交通基础设施,首次申请使用期限不满四年,故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函〔2024〕2159号]等相关文件申请继续使用临时用地。现项目单位和土地权属人已签订临时借地协议。

       现经审核,批准该项目继续临时使用土地41212.1平方米。临时用地期限至2027年3月7日止,临时使用土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临时用地申请人可以一并申请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临时用地审批,具备条件的还可以同时申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临时用地期满前六个月,由你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并报区规划资源部门审查通过。临时用地到期后,由你单位按《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自行复垦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由吴泾镇、梅陇镇对复垦工作进行监督并督促。如遇规划实施,需无条件予以退让。

       勘测成果号:2212556095480884。

       建设用地单位凭本通知办理后续手续。

       

       

   


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日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