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闵行区浦江社区MHP0-1322 单元召楼社区12-02 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临时用地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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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为建设闵行区浦江社区MHP0-1322 单元召楼社区12-02 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申请临时用地提交的相关资料收悉。 经查,该临时用地主体工程经闵行区发改委《关于上海程科置业有限公司新建闵行区浦江社区MHP0-1322 单元召楼社区 12-02 地块征收(动迁)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闵发改产核[2024]2 号)。临时用地面积为6675.44 平方米,均为浦江镇胜利村集体土地,上述集体土地中农用地4805.47平方米(其中耕地 4587.84 平方米),建设用地1869.97平方米。现已签订临时借地协议,借地期限至2026 年03月20日止,并出具临时用复垦方案报告表及预存复垦费用凭证。现经审核,批准该项目临时使用6675.44 平方米土地。临时用地期限为批准之日至 2026 年03 月20 日,临时使用土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临时用地申请人可以一并申请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临时用地审批,具备条件的还可以同时申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用地期满前六个月,由你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并报区规划资源部门审查通过。临时用地到期后,由你单位按《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自行复垦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由浦江镇人民政府对复垦工作进行监督并督促。如遇规划实施,需无条件予以退让。勘测成果号:2412606200016279 建设用地单位凭本通知办理后续手续。
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 年12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