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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闵行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年5月26日

我局于2020年10月启动2021年供地计划编制工作,牵头召开 2021年供地计划工作会议,明确工作分工、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采用自下而上、分类把关的形式编制供地计划。其中,区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有关单位负责全区经营性用地(含商业、商务办公、商品住宅)、社会租赁住房用地、保障房用地的汇总报送;会同各相关园区对全区工业用地、研发用地进行汇总报送;会同各有关单位负责经营性文化、医疗、养老等用地汇总报送。
区各园区公司、平台公司负责就各自条线内符合条件项目的报送。
各镇、街道负责各自区域范围内有项目用地需求、且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
区发改委负责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及特殊用地审核。
区经委负责商业、商务办公用地和工业用地审核。
区房管局负责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社会租赁住房用地审核。
区交通委负责交通运输项目用地审核。
区卫健委负责医疗用地审核。
区文旅局负责文化用地审核。
区民政局负责慈善及养老用地审核。
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用地审核。
区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用地审核。
区绿容局负责绿化项目用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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