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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议事决策制度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2年8月20日

        一、议事决策遵循的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服从市、区政府领导,在社区党工委的领导下,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推动社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从讲政治的高度贯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
        3、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区,提高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会议制度
        1、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以下简称主任办公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不在时,由主任授权并报党工委审核通过的行政班子成员召集并主持。
        3、出席对象:办事处主任、办事处副主任等行政班子成员。
        4、列席对象:党政办主任以及根据议题由召集人确认需要参加的有关部门负责人。
        5、主任办公会议在讨论议题时,与会者应充分发表意见。讨论后,由主任集中讨论意见,确定方案、意见。
        三、会议议题范围
        1、审定本社区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决策。
        2、学习国务院、市、区政府的重要文件,传达区政府召开的会议精神、指示,并检查贯彻执行的情况。
        3、布置、落实社区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4、讨论其他应由会议决定的事项。
        四、会议议题的提出和确定
        1、对于需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应先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对存在的问题和拟采取的措施提出具体明确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报分管副主任。
        2、分管副主任对部门提出的议题要进行审核和提出初步意见。
        3、对于确定提交会议讨论的重大议题的材料,应提前由党政办分发给参加会议对象,以便于讨论。
        五、会议决定事项的制发
        主任办公会议后,由党政办公室起草、拟制有关通知、批复或转发、印发文件,并根据会议决定形成会议纪要,根据讨论事项的实际需要向有关部门发送抄告单。
        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
        1、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相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抓紧办理。在执行办理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分管副主任报告。
        2、各分管副主任按照分工,负责对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予以落实和检查,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主任。
        3、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各决定事项进行督办,并定期将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并报告。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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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