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古美路街道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3年2月18日
各居委会、街道相关部门: 街道安委会拟定的《古美路街道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3年2月6日
古美路街道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13年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全面调结构、深度城市化”的工作方针,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点行业领域管控措施,夯实城市运行安全工作基础,持续实现“一降一防和两确保”的工作目标,即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不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进一步提升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能力。 一、落实责任,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 (一)强化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要求,督促、引导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建立和落实企业“一岗双责制”,推动企业生产责任制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部门、班组和每位员工。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企业生产基础条件,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防护。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建立预警机制,强化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力度。督促企业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建立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现场轮流带班制度,领导干部要深入作业现场,参与班组安全活动。 (二)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和情况,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要决策和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生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充分发挥街道安委办综合指导和协调作用,确保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 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居委、职能部门及专家,对危险性、危害性较大及易发生事故的企业、场所、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 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机制,支持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安全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处理,确保列入上级督办的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治理。 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本地区宣传工作的总体布局,结合交通安全宣传日、消防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 (三)强化安委会(办)的综合监管责任。依法履行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宣传、贯彻国家及本市、本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措施,督促引导企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推进本地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配强安全监管力量,完善安全监管手段,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权威。 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逐级落实本地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履职考核。 指导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深入查找、剖析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提升城市防范风险、抵御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抓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完善本地区事故隐患“四级责任”和“三级督办”的工作机制,实施二级以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挂牌督办、通报、跟踪和公告。 (四)强化职能部门的专项监管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设施设备管理、职业危害防治、危险作业防护、事故报告处理等制度。 编制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管理目录,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三年内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目录,载明生产经营单位的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监督管理的重点要求。 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登录制度,在上海安全生产网上记载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积极探索创新,推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序开展。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改正或限期治理,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依法依规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员要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同时建立对事故企业约谈警示、“黑名单”制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事故单位做好整改工作,防范事故再度发生。 二、聚焦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管控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安全办要按照“减量、集约、受控”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综合安全管控。重点抓好隐患治理和制度落实;经营环节,要重点推动集中交易平台的建设,加强经营过程监控;使用环节,要重点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的行政许可,强化使用单位监管。全面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根据市保监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关于本市全面推广危化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要求,要建立政府、企业和保险公司三位一体的综合互动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积极推动经营安全责任保险投保。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控。市政科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全程管控(限额),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报建、设计文件审批、工程报监、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的建设工程安全审核审批,严禁越权审批和未批先建的行为。 深入整顿和规范本辖区建设市场,重点整治招投标、违法分包和转包、资质管理等,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行为。 加强“一个平台”、“四项制度”建设,推进建设行业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建筑市场督查制度,监理报告制度、分包合同备案制度、稽查制度及诚信制度建设。 全面实行现场施工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要落实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逐步实现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监督人员和建筑务工人员通过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和考核。 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装、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工地施工检查、巡查和动态跟踪力度,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 (三)加强消防领域安全管控。公安派出所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实行停产停业整顿,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商市场、影剧院、宾旅馆、歌舞厅、福利院、学校、地下空间(有经营行为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推动社会面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全面开展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落实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对“群租房”、“四违”生产经营场所等消防基础设施先天不足的区域、场所的检查治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加强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控。建设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完善辖区内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的专项治理。 开展交通运输工具特别是校车、大型超市班车、环卫车辆的安全检查,督促车辆单位加强运输工具的管理和维护,坚决杜绝带病运行的现象。 加强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人作业资格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挂靠经营、非法客运车辆违法载客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行驶的违法行为。 加强巡逻执勤和路面执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渣土车、搅拌车、环卫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运输车辆的管控,加大对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 加强河道的安全监管,确保辖区水上作业生产安全。 (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控。安全办配合区质量技监部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危险性评估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加大对场(厂)内机动车辆及各类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实施隐患预警信息动态跟踪。 全面开展电梯安全普查工作,推进电梯安全隐患治理,以及电梯安全责任险试点工作。 加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六)加强地下空间安全管控。民防部门要进一步抓好人员密集型、居住社区内、用于仓储及经营等地下空间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并要加快调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下空间使用业态,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七)加强管线设施安全管控。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做好管线设施的维护工作,加大对占压、损坏、偷盗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突破难点,推进消防和生产安全薄弱环节专项治理 (一)推进“四违”集中整治。开展全面排查,查清辖区现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生产经营、违法施工”的基本情况,并将排查采集的信息数据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制表成册,为治理和长效监管积累基础资料。 加强隐患治理,对房屋结构严重损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立即予以限期拆除;对违法建筑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公共娱乐、教育培训、人员住宿等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取缔;对目前用于生产经营、暂不宜拆除的违法建筑内存在的消防和生产安全隐患予以限期治理。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集中排查治理活动结束后,要按照排查治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依托“大联动”平台的发现、查处机制,加强对本辖区新增“四违”现象及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治理。 切实抓好落实,各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如工作不实不力,一旦造成重大损失、群死群伤等安全事故,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公安、消防、安监、建设、规土、教育、文广、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要主动出击,积极配合,依法开展排查治理。 (二)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安办及各专项监管部门要把主动预防和控制风险作为重点,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地下空间、管线设施、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健全隐患治理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处置、督办、移送、通报机制。 确保隐患治理工作落实,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销号制度,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查验五落实,确保重点监管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整改率达100%,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强化隐患治理跟踪问责,对没有认真开展排查、积极整改隐患而导致发生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事故单位实行责任倒查。 (三)推进居委会安全责任落实。制订加强居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辖区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健全“二级政府、三级网络”的安全管理体制,把“抓基层、抓基础、抓规范、抓队伍”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落实居委会安全管理责任,各居委要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配好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夯实居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记录情况。 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力度,加强对居委会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特别是对居委党政主要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督促居委承担起安全监管的责任,有效控制和减少本区域事故的发生。 (四)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制订行动计划,根据新的《职业病防治法》及安全监管总局5个规章,制定实施职业卫生三年行动计划以及相关实施方案,为区职业病预防监管工作提供制度支撑。深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监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情况等专项检查。 (五)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科学编制执法计划,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避免交叉”的原则,依据常规检查、专项检查以及企业行业类别和危险性质,科学编制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做到“年度计划部署全面、季度计划突出重点、月度计划强化操作”。加强统计分析和形势预判,为行政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根据执法监察领域分类和特点,组织开展常规安全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突出问题、重点时段的专项执法检查,形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高压态势。 提升执法监察效能,健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完善执法流程,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装备配备,强化动态监管,提高执法效能。 四、夯实基础,提升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能力 (一)继续抓好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使用和完善。完善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落实监管系统使用、检查、讲评和考核制度,建立覆盖危化、建设、质监、交通、消防、民防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基础管理信息,实现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安全管理的实时监控,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力度,落实事故隐患的跟踪治理,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和效力。 (二)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3年完成商贸达标企业3家,开展城市公交、出租汽车、道路危化品运输等行业企业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审工作,推进宾旅馆、大商场、歌舞厅、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三)继续抓好小区消防安全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市区两级政府消防实事工程。2013年继续推进10个小区消防安全工程建设,对小区内存在消火栓缺损、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被堵塞,以及乱拉电线、私接燃气管道等火灾隐患突出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满足小区消防应急救援的需要。 (四)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政府部门和监管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做好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的监督检查。安全办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培训,通过岗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赛等途径,增强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五)继续抓好安全知识宣传普及。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五进”活动,宣传、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建设、质监、工会、团委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影视广播、社区科普等资源,实施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普及市民灾害逃生知识,提高市民安全意识和素养。积极营造社区安全文化氛围,要共同组织好安全生产宣传月、消防安全宣传周、交通安全宣传日、安康杯竞赛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市民安全文明行为,努力推进文明城区、安全社区建设。 (六)继续抓好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工作。利用城市综合管理及应急联动中心平台,优化整合应急救援信息、物资、设备、队伍、专家等资源,逐步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进一步改善应急救援装备,高层建筑、生产作业场所以及大型超市、商场、酒店、娱乐场所、校园、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应配备应急逃生装置、安全防护器具。 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企业要开展危化品运输、建筑施工、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地下空间等领域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居民逃生疏散演练,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开展逃生疏散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