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与调整古美路街道内设机构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9日
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为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强化服务功能,本着理顺构架、明确职责的原则,建议设立和调整部分街道内设机构: 一、成立古美路街道居民区管理服务办公室 (一)、工作职能 1、提出居民区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指导居民区开展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对居民区基政、物业管理、业委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开展“和谐”、“示范”、“模范”居委会创建工作,并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2、负责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做好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的日常工作;指导政务公开,推动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并实施监督检查; 3、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计划,会同古美房管办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委会的组建、换届及日常运作;同时积极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综合事务和纠纷; 4、制定居民区条线干部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办法,并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人员配置 居民区管理服务办公室暂定4名: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市政卫生管理科原下设规划建设和物业管理办公室撤消,人员职务自然免除,有关人员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进行相关安排。物业和业委会工作职能划入居民区管理服务办公室,规划和土地管理工作职能划入协调推进办公室(规划办)。 二、人才服务管理所 (一)、工作职能: 1、围绕街道党工委目标,认真做好社区人才招录引进、岗位考核、劳动合同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等日常管理服务,促进营造和谐劳资氛围; 2、积极做好人才工作各项制度、措施的修订和完善,制定并实施社区储备人才的培养计划,夯实社区发展的人才基础; 3、负责针对社区青年人才队伍状况和需求,有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探索搭建各类参与平台,促进社区各类人才的包容性发展; 4、负责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提供户籍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办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企业招聘、事业法人登记(年检)、人事政策咨询等各类公共人事人才服务。 (二)、人员配置 人才服务管理所暂定5名:所长1名,副所长1名,工作人员3名(其中人才管理服务岗位1名,人才培训开发岗位1名;公共人事人才服务1名)。 三、成立协调推进办公室(规划办) (一)、工作职能: 1、根据党工委和办事处的年度工作重点,提出责任分工建议和工作推进方案; 2、根据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党政议事会以及重点工作推进会的研究部署,围绕阶段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调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进重点工作; 3、根据党工委和办事处的工作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督查调研、督办和跟踪督促。 (二)、人员配置 协调推进办公室(规划办)暂定3名: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规划管理办公室与协调推进办公室合署办公。 四、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信息化建设职能归口管理调整至经济管理科,信息办更名为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原信息办相关人员职务自然免除。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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