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古美路街道关于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2年6月8日

        根据市府发[2011]74号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按照〈〈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规定,结合市人口办沪人口办发(2012)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工作的通知〉〉精神,就古美路街道进一步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进一步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促进发展、保障民生为目标,加强社区实有人口综合服务和管理,有效实行社区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切实维护社区在住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其法定利益,享受社区公共福利待遇,完善实有人口居住地服务管理和措施,提高社区实有居住人口信息登记,为古美智慧社区建设提供准确的人口信息资料。
        二、组织领导工作及职责分工
        街道成立本市户籍人员人户分离居住登记工作班子,由分管人口工作领导任组长,派出所、人口办专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居委社区“大联动”工作站站长为成员。具体工作实施由派出分管实有人口工作的副所长负责,人口办专职副主任协助。各居委社区“大联动”工作站全体网格员参与。公安派出社区民警负责责任区内各工作站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工作的指导,人口办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协调工作和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住登记办理入库等工作,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三、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底至6月初)
        1、成立街道工作领导班子,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2、梳理各居委“人户分离”人员数量、分布等基本情况下发各工作站。
        (二)实施阶段
        1、开展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工作的宣传发动,依靠社区“大联动”平台,组织全体网格人员深入社区开展“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宣传告知和信息核对、确认工作。
        2、各工作站网格员在上门核对人户分离人员信息时,应当填写《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做到一户一表。对新增、离去的人户分离人员及时做好记录,并在区人口信息库进行维护。
        3、运用大联动“2+1”信息采集机制,开展“两个实有”基础信息核对工作,核对已经登记的人户分离人员信息。在确认办理居住登记的同时,注销已经离开的人员,采集尚未登记的人户分离人员信息。对在住,但不愿意办理居住登记的人户分离人员做好记录备查,仍要采集、维护好人口信息。在确保人口信息质量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工作进度,各大联动工作站按每月进度完成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总数(进度分配见附件一),按照市、区人口办要求到11月中旬,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率达实有人户分离人口总数的65%以上。
        4、公安派出所、街道人口办全面协调、掌握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工作开展,定期检查、通报工作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开展。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底)
        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通报表扬先进方法,弘扬先进精神,推动社区“大联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深入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增加意识。居委会工作站全体成员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居住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开展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加强社会管理、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增强意识、精心组织,充分利用大联动工作机制和“2+1”信息模式稳步开展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本着人户分离人员自愿登记的精神,严格按照本人意愿开展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张贴宣传资料、上门释疑等方法,开展广泛宣传活动。最大限度争取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有效提高社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率。
        (三)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工作实行大联动工作站长负责制,站长负总责。各网格员具体负责,责任到人。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工作全面纳入社区大联动工作考核和“2+1”信息采集工作考核。
        (四)做好工作信息反馈和进展情况通报、各居委大联动工作站每周一次将上门核对(新增、注销)的在住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集中报送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住登记窗口,人口办每月定期通报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1、古美路街道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工作目标进度表。
                     2、古美路街道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工作操作流程。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留言
验证码
0/500
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