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街道社区管理办拟定的《2020年古美路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9日
2020年古美路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闵行区食药安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食品安全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巩固和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继续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根据《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闵行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等文件要求,制定2020年本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坚持党政同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 (一)落实党政同责。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责任,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作为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年度重点工作。(责任部门:食药安办、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四有两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明确街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事权划分,结合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人和目标任务,加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责任部门:食药安办、市场所、网格中心、各居委) (三)加强综合协调。强化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加强“一站三员”建设,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宣传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夯实基层基础,充实基层力量,将食品安全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责任部门:食药安办、市场所、各居委) (四)加强风险管理。科学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实现风险监测网络全覆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年抽检样品数达到10件/千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机构和企业自检实验室作用,共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全面加强古美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快检室使用,提升基层食品检验检测能力。(责任部门:食药安办、市场所) (五)严惩违法犯罪。深入推进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应查办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率100%;应公开的监督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100%。加强信用监管,建立部门间食品安全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建立严重违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场所、派出所) 二、加强全程监管,实施食品安全治理提升工程 (六)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提升工程。推进食品经营者加强质量管理和改善硬件条件,推动农贸市场、超市卖场及菜市场全面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加强散装和临近保质期食品、现制现售食品销售行为管理,落实过期和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剂无害化处理制度。(责任单位:食药安办、市场所) (七)实施餐饮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开展中小学生营养膳食行动,建立涵盖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菜谱、食品加工过程等的远程查看系统,健全“食安、食欲、食育”一体化中小学营养午餐管理体系。加强养老助餐保障,提升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食品安全质量。加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单位食堂监管,大型职工食堂“放心食堂”达标率100%。对高风险餐饮单位和重点食堂全面推行视频智能监控和巡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实施良好操作规范达到85%,“守信超市”达标率100%,中型以上饭店“放心餐厅”达标率80%以上、“明厨亮灶”覆盖率100%。进一步推进小型餐饮临时备案制度,落实《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加强食品流动摊贩管理,基本消除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情况。(责任单位:服务办、发展办、食药安办、市场所) (八)全面实施网络食品经营质量提升工程。开展网络食品经营净网行动,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实施入网审查和配送服务标准。加强对网络食品销售、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管,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推进守护外卖食品安全行动,在全街道持续推广“食安封签”。(责任单位:食药安办、市场所) 三、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九)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服务体系。落实“一网通办”要求,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注销机制。巩固无证无照治理成果,实施《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提升早餐工程水平,推动夜间经济发展。(责任单位:食药安办、市场所、城管中队) (十)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结合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保障等任务,配合区市场局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加强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和能力建设,配备标准应急装备,提高基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责任单位:食药安办、市场所)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贯彻《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加强对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信息追溯管理,提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智能化水平,医疗机构食堂、养老助餐机构实现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覆盖率、上传率100%,促进系统整合与信息共享。(责任单位:食药安办、市场所、服务办) (十二)完善餐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监管,规范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置,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申报率达到90%以上,油水分离装置安装率达到90%以上。及时发现并查处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违法违规收运处置以及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鼓励使用绿色环保的餐饮具和包装材料,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全面实施干湿餐厨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责任部门:食药安办、市场所、城管中队、网格中心) 四、坚持共治共享,积极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十三)深化示范创建。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持续推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2020版)》的要求,迎接国务院食药安办对闵行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验收评估。(责任部门:食药安办、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 (十四)发挥社会各方作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组织开展优秀食品安全志愿者评选活动,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员、“市民巡访团”和志愿者的社会监督作用。支持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合作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发挥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等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发挥保险机构风险管理作用。鼓励市民和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食药安办) (十五)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六进”等活动。拓展科普宣传和公益宣传渠道,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建设使用,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推动科普宣教活动覆盖每一个居委。(责任单位:食药安办、各居委) (十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新技术、新手段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智慧监管、智能监管,抓住关键控制点进行智能巡查,运用科技手段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落实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60小时。(责任单位:食药安办、市场所、各居委)。 (十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和基层综合执法监管骨干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专业监管能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级干部及工作人员满足相应的工作学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街道食药安办、市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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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古美路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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