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岚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日
- 索引号:SY30002322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2023-11-03
- 发文字号:闵古办〔2023〕49号
- 发布日期:2023-11-0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文件
闵古办〔2023〕49号
关于李岚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民区: 因工作需要,经2023年主任办公会第15次会议讨论决定: 李岚同志任古美路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管理九级),任职时间自试用期(2022年11月)起计算。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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