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文件
闵古办〔2024〕18号
关于印发《古美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 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古美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已经2024第6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25日
古美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的交通安全责任体系,根据《关于印发<闵行区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的通知》(闵交安委〔2023〕1号)、《关于成立各街镇(工业区)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闵交安委〔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古美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交安委”)的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设立街道交安委和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强化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与资源整合,形成组织架构合理、成员单位明确、工作界面明晰的管理格局,推动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体目标,促进辖区经济建设与道路交通安全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古美路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具体如下: 主 任:陈 旻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主任:储晓俊 交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于 琪 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房屋管理所)主任兼所长 成 员:蔡 琳 社区党群办公室主任 江春华 党政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于 菊 营商环境办公室主任 曹建平 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兼) 毛 蕙 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杨忠彪 社区平安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徐 辉 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顾 琼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宏奎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事务管理中心)书记 雍成山 水务管理站站长 杨 军 古美路派出所所长 陈洁江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街道交安委下设办公室,具体设在建管中心(房管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于琪兼任,建管中心(房管所)交通条线工作人员担任办公室成员。今后,街道交安委及办公室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接替。 三、工作事项 1.根据区安委会(办)、区交安委(办)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组织成员单位对标对表落实推进,并定期抄报区交安委(办)。 2.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导督促成员单位按期完成市、区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交通管理经费、人员、设施等问题。 3.梳理上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动态,定期分析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在街镇范围内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警信息,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针对性措施。 4.配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警示约谈,通报情况、追责问责,并及时向区交安委(办)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源头治理。 5.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对辖区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开展实地督导检查,收集、发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做法,及时提炼、归纳、总结,并组织交流经验、完善机制。 6.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性加强60岁以上老年人、专业运输驾驶人、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重点群体交通安全普法宣教,推动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 四、职责分工 1.建管中心(房管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会议精神和指示要求,统筹实施完成相关任务,做好道路、公共交通设施、信号灯、路灯等各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及相关保障工作。 2.交警支队三大队: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日常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排查,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整改建议。 3.派出所:配合街道交安委办、交警部门共同做好辖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 4.党群办:负责做好街道交通安全志愿宣传组织、筹划和推进,不断强化全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建设。 5.党政办(财务管理办):负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及相关工作的预算控制工作,保障相关经费。 6.营商办:负责对辖区交通运输企业的登记管理,并配合完成相关企业的信息梳理工作。 7.管理办:配合做好辖区道路交通的合理规划布局和其他相关工作,在审批建设项目时,严格审查是否存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因素。 8.服务办:负责辖区内各类学校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校内道路、校车安全管理。组织、指导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学习。 9.平安办(应急办):会同交警三大队、派出所共同参与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中队):负责渣土运输日常监管,对道路擅自开挖、破坏公共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 11.城运中心(应急中心、安管中心):负责做好整合执法资源及一网统管平台,及时派发处置各类交通安全案件;负责做好危险品、特种设施设备及消防安全等日常监管。 12.水务站:负责街道管辖范围内的河道等相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3.市场监督所:依法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同时, 严把涉及道路交通安全企业的登记前置许可审批关,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不予登记。 街道交安委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本单位、本领域、本条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并自觉服从街道交安委统筹协调。对存在职责不清、权限争议的,由街道交安委牵头召集相关单位协商确定。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分工。各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清道路交通安全对辖区安全的重要性,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开展相关专项治理宣传工作,强化责任落实。 2.强化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优势,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整合街道各类资源,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加强考核追责。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凡是出现应排查未排查、应发现未发现、应上报未上报、应整治未整治,而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或媒体影响的,及时启动追责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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