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美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3年1月31日
2012年月12月10日14时37分,浦江镇陈行路苏召路口的一幢正在装修的厂房发生部分坍塌,造成3人死亡,这是本区违法建筑引发的又一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坚决杜绝违法建设行为,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开展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区建交委《关于开展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根据区建交委《关于开展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此次整治违法建设行为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工程: 1、新建并正在施工的违法建筑; 2、在现有存量违法建筑上,正在施工的改建、扩建、装饰装修、修缮类工程; 3、在合法建筑上,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正在施工的装饰装修、修缮类工程。 二、检查内容 对古美辖区违法建设行为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摸清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房屋修缮等情况; 2、登记基本情况:违建单位、地址、面积、用途、施工进度、施工单位等; 3、查明项目审批手续的办理情况; 4、排查现场施工管理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 5、根据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组织领导 成立古美路街道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任徐知任组长、政法委员陈刚、副主任陆列平、派出所翁伟忠所长任副组长,街道市政卫生科、安全办、规划办、司法所、派出所、城管监察中队、房管办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 四、具体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12月19日至12月24日) 古美路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各单位力量,逐级落实责任,对辖区内在建的违法建设工程进行逐个排查登记,责令立即停止施工、依法予以及时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将排查采集的信息数据整理汇总,上报区建交委。 (二)督查处置阶段(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20日) 待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督查组督查并组织抽查,街道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督促各部门协调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落实整改。 (三)总结汇报阶段(2013年1月21日至1月28日) 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本次专项整治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对本次在建违法建设行为的自查自纠、督查整改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成员单位应当充分认识到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扎实推进。 (二)落实责任 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加强合法建筑,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正在施工的装饰装修、修缮类工程的巡查力度,网格化开展排查,认真梳理核实,依法开展整治。 (三)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属地化管理。违法建设行为的日常巡查工作由各街道落实专人负责,违法建设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责令停止施工,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拆除。二是定期对辖区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开展巡查、督查、联合执法,形成常态管理机制。
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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