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公室、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2019年第5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关于古美路街道采购类项目操作办法的规定》,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2日
关于古美路街道采购类项目操作办法的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我街道采购规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运作效率,增强采购部门的采购主体责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化”的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区政府采购管理及相关操作流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对我街道内部控制采购运行程序及操作办法做出明确规范,具体如下: 一、 采购类项目的定义 采购类项目包括购买服务、购买货物及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不包括集市采购)。 二、 采购类项目的采购方式 依据采购项目金额及类别,对应适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六种方式。 三、 采购类项目的类别区分 1.采购金额小于5万元(不含)以内的项目,流程按合同会签制度执行,简称“合同会签”项目; 2.采购金额大于5万元(含)小于20万元(不含)之间的项目,流程按小额资金采购项目执行,简称“小额资金”项目; 3.采购金额大于20万元(含)小于50万元(不含)之间的项目,流程按竞争性谈判执行,简称“谈判”项目; 4.采购金额大于50万元(含)以上的,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执行招标流程,简称“网站招标”项目。 四、 各类采购项目的执行办法 1.合同会签项目:在符合预算要求的情况下,各申请部门在我街道网站下载合同会签单,由领导签字并签订合同,即可完成采购。 2.小额资金采购项目:各申请部门明确采购需求,由发展办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后,申请部门自行组织“询价”,并将采购结果通报主任办公会,并签订合同,即可完成采购,具体流程请按闵古办 [2017]67号文《关于印发<古美路街道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项目操作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执行。 3.谈判项目:各申请部门明确采购需求,由发展办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后,提交主任办公会立项,招标办在收到主任办公会抄告单后,委托第三方招投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流程,按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3名市级采购专家组成评审组,通过面谈形式,当场确定采购结果,而后签订合同,即完成采购,整个谈判流程在10天内完成。 4.网站采购项目:各申请部门明确采购需求,由发展办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后,提交主任办公会立项,同时申请部门需在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内核对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招标办在收到主任办公会抄告单后与区财政局对接,开展网上招标流程,整个流程预计40天内完成。 五、 采购类项目的验收 各申请部门作为采购需求的提出方,应对采购结果进行及时的验收和评价,并将评价信息反馈招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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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古美路街道采购类项目操作 办法的规定》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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