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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古美路街道2019年质量强区 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9年5月6日

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各居民区:

社区发展办拟定的《古美路街道2019年质量强区工作计划》已经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9412

 

 

 

 

 

 

 

 

 

 

 

古美路街道2019年质量强区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起步之年,也是推进闵行生态宜居现代化主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古美路街道立足“争做闵行主城区先行区”的区域定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以及闵行区区委、区政府《闵行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第二轮质量强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的要求,产品、工程、服务、人居环境和安全生产等领域质量工作为着力点,全力打造敦亲睦邻、融乐古美的现代化品质社区,现制定2019年质量强区工作计划如下:

二、行动目标

全面完成《闵行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推进质量强区工作2019年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完成区政府对古美路街道质量工作考核目标,实现四大质量的全面提升,其中:

(一)产品质量

主要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达到97%

(二)工程质量

启动古美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古美文体中心、公共服务大楼建设进程;整体推动“美丽街区”创建工作,完成11个主要路口景观提升,启动二类、三类道路街面创建,打造3个示范性“美丽街区”样板;做好古美路(平阳路-平吉路)景观灯光改造;完成辖区6条街坊道路亮灯工程;一般项目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5%;工程质量一般事故不超过1起,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

(三)服务质量

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城市家园党建”的内涵和外延,全覆盖推动“红色物业”创建;形成具有古美社区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3 3 6 39”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探索在居民区建立“乐龄互助站”。

(四)人居质量

推进垃圾分类社区标准流程建设全覆盖,优化全程分类系统,落实考核问责机制,通过宣传引导,典型引领,创建一批达标示范社区;贯通5.3公里河道绿廊,改建绿化约4.1万平方米;完成“美丽家园”创建及验收;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以庆祝建国70周年和古美路街道成立20周年为主线,办好2019年古美市民文化节;打造古美艺术中心文化创意街。

三、加强质量工作组织领导

(一)完善质量工作机制。及时调整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更新工作联系册,以古美路街道发展办为牵头部门,依靠各成员部门,落实专职人员、专项经费。有效推动本街道质量工作的开展、宣贯和联络,全面掌握各部门工作动态。全年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全体会议2次以上,及时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分析街道质量工作进展情况(发展办、党政办)。

(二)深化企业服务工作。优化古美路街道企业服务工作,发挥好企业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商业广场和商务楼宇联席会议。落实街道领导班子带队走访企业制度。继续提升龙茗路与星宝购物中心商业业态品质。继续做好宏汇莲花国际广场与古美创智中心的企业服务工作(企服办、发展办、商会)。

(三)做好舆论宣传。充分借力社区各类文化品牌,在活动中植入质量宣传;充分借力各类媒体,在街道官网“古美家园”和家园报上宣传质量标杆企业、质量强街道建设重大活动和先进事迹;充分借力区级平台,撰写各类质量工作信息与简报,及时总结质量工作阶段性成果与经验(发展办、党建宣传组、居民区)。

四、推动质量发展各项工作

(一)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建立质量培育梯队,做好梯队内企业或社会组织的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训,积极推动企业参与相关评定。积极宣传“闵行区区长质量奖”评比的意义、方式和具体条件,通过组织企事业单位申报“区长质量奖创新单项”,鼓励和引导本区各类组织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发展办、商会)。

(二)助推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制定培育计划,指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品牌价值评价,鼓励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上海品牌”质量荣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调研,通过品牌建设,提升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在本地区经济领域占比不断提高(发展办、商会)。

(三)开展群众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3.15、“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质量宣传进社区、进校区、进园区活动,提高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开展相关质量教育专题宣传,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强区活动(市场所、卫监所、发展办、自治办、居民区、商会)。

五、强化四大质量安全建设

(一)产品质量。进一步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等质量可追溯体系。突出辖区食品摊贩经营管理,保障社区食品安全。对重点、热点产品开展区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行业性、区域性突出产品质量问题企业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发挥特种设备的部分监管职能下沉到基层市场监管所作用,强化综合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规范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电梯维保服务,提高维保质量(市场所、卫监所、城管执法大队)。

(二)工程质量。启动古美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古美文体中心、公共服务大楼建设进程;整体推动“美丽街区”创建工作,完成11个主要路口景观提升,启动二类、三类道路街面创建,打造3个示范性“美丽街区”样板;做好古美路(平阳路-平吉路)景观灯光改造;完成辖区6条街坊道路亮灯工程。积极创建绿色施工工地,建立和完善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动态巡查为手段,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完善工程监督信息化工作,实现工程建设前期手续、过程监管、竣工验收备案全覆盖;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推进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杜绝较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推进区节约型工地的创建工作。落实推进“网格化 ”工作机制,对在建违法建筑实施“零增长”管理,确保处置率达到100%(发展办)。

(三)服务质量。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城市家园党建”的内涵和外延,全覆盖推动“红色物业”创建。强商贸企业诚信建设,以星宝广场诚信示范街创建为契机,巩固诚信计量示范社区成果,以促进物业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为方向,强监督、重激励、促规范。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形成不良企业退出机制。建立集部门工作评价、业主满意度测评、物业服务专业度测评于一体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扶持优质品牌企业输出管理资源。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建设、规范服务。开展“最美物业人”评选展示。引导建立物业管理难点问题协商机制,解决一批物业管理突出问题。成立物业行业工会联合会,开展物业行业劳动技能大赛。形成具有古美社区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3 3 6 39”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探索在居民区建立“乐龄互助站”(发展办、服务办、企服办、市场所、房管办、商会)。

(四)人居质量。推进垃圾分类社区标准流程建设全覆盖,优化全程分类系统,落实考核问责机制,通过宣传引导,典型引领,创建一批达标示范社区;贯通5.3公里河道绿廊,改建绿化约4.1万平方米;完成“美丽家园”创建及验收;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以庆祝建国70周年和古美路街道成立20周年为主线,办好2019年古美市民文化节;打造古美艺术中心文化创意街。积极参与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抓常态,固化好的做法,细化分解责任指标。抓联动,针对短板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抓激励,明确赏罚,将检查与考核挂钩,与干部任用挂钩,与表彰和追责挂钩。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改善环境,提升管理,提高文明。有序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强化项目统筹协调,抓紧施工进度,抓好施工质量,抓牢施工安全。组织开展创建验收,将改造设施设备有序移交业委会及全体业主管理。健全“美丽家园”自治与共治机制建设,建立后续维修维护机制(管理办、自治办、文明办、网格中心)。

六、做实古美特色质量工作

(一)根据古美实际界定特色项目。围绕2019年古美路街道区域发展实际,根据街道党工委“坚持党建引领,做实基层力量,以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为目标”的精神,围绕“星宝诚信示范街”建设,确立具有古美特色的“一镇一品”特色质量工作主题(党建办、发展办、企服办)。

(二)投入充分保障有力。为确保特色项目的落实与推进。一要建立项目联席会议机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作为小组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二要建立宣传动员机制,区、街道两级宣传部门牵头,对项目建设进行多方位宣传动员,引导各方积极参与,并对推进情况、经验做法等及时提炼宣传。三要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定期对工作职责履行优秀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推进乏力、工作进度明显延后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警戒与谈话(党建办、发展办、企服办)。

(三)确保项目成效显著。一要做好项目前期摸底调研,科学精细撰写项目方案与任务分解表,做到工作目标具体化、数量化;做到工作任务有人管、有人做;做到工作推进有步骤、有方法。二要做好宣传发动,吸纳全社区共同参与,强化党组织引领作用,注重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广泛调动社会资源,扩大对街道中心工作的参与度。三要积极开展“诚信经营商户”和“诚信经营模范商户”评选工作,并向模范商户授牌,鼓励商户将铜牌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四要以古美路街道为主体,积极协调商会、协会,及时总结经验,探索研制商户诚信评价区级标准或团体标准,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模式,建立持续开展工作的长效机制(党建办、管理办、发展办、企服办)。

 

附件2019年古美路街道质量管理绩效评估考核细则任务分解表》

闵古办〔2019〕15号附件:2019年度古美路街道质量管理绩效评估考核细则任务分解表.doc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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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