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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古美社区房屋托管中心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0日

机关各科室、各居委会、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辖区内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居住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街道的实际情况,经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古美社区房屋托管中心,该项工作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成立宗旨
        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模式,采取“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有效遏制住宅小区“群租”行为,规范居住房屋租赁行为,维护社区良好的卫生和治安等正常秩序,推进平安小区建设,并逐步建立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常态长效机制,从而达到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要求。
        二、机构设置
        古美社区房屋托管中心主要从事房屋租赁管理,规范房屋出租行为,是政府管理住宅小区出租房源的工作载体,是为街道开展“公共租赁房”保障工作提供的一个规范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平台。
        房屋托管中心由街道规划和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日常的管理监督和业务指导,规划和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兼任房屋托管中心负责人。
        古美社区房屋托管中心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现阶段由上海我爱我家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负责房屋托管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房屋托管中心办公地点设在万源城(郎郡)小区内。
        三、运作模式
        古美社区房屋托管中心在万源城郎郡小区开展工作试点,试运行一年。街道对委托管理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对街道实得税收予以金额扶持等),并做好业主的宣传工作,使尽可能多的出租房源纳入“中心”管理。试行一年后,街道将组织综治办、物业管理办、房管办等部门,对房屋托管中心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其中,试点区域租赁房屋的委托率、群租控制情况、小区业主的满意度以及物业公司的情况反馈等是考核的重点,并视运行成效给予委托管理企业必要的奖励。同时,视试运行成效对运作模式进行合理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逐步建立长效机制。以租促管,房屋托管中心及委托管理企业负责对出租房屋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每月至少上门检查一次),协调租赁纠纷等,减少治安、安全隐患,改善出租房屋的环境卫生状况。通过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挤压从事“群租”业务的黑中介的生存空间,控制“群租”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二﹚完善信息登记制度,促进“两个实有”采集工作。房屋的出租管理统一纳入托管中心,建立统一的人员情况表、入户人员档案,并督促来沪人员办理居住证,使街道“大联动”工作中实有房屋,实有人口的信息采集更加及时准确。
        ﹙三﹚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提供“公共租赁房”的管理平台。房屋托管中心的运行,为街道今后开展“公共租赁房”保障工作提供一个规范化的管理平台,为今后公共租赁房房源的提供、管理等进行前期实践。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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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