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婧雯等同志岗位调整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年1月30日
- 索引号:SY30002124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2023-01-30
- 发文字号:闵古办〔2023〕6号
- 发布日期:2023-01-3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文件
闵古办〔2023〕6号
关于刘婧雯等同志岗位调整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民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刘婧雯同志任党政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副主管岗位,免去其社区服务办公室副主管岗位; 项维佳同志任监察办公室工作人员; 朱文乐同志任社区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郑斌同志任社区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秦怡同志任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 朱芸同志任古龙五村居委会工作人员; 胡萍同志任万源二居居委会工作人员; 郁瑜琴同志任平阳二村居委会工作人员; 马丽英同志任平阳五村居委会工作人员; 胡伟伟同志任平阳五村居委会工作人员; 曹敏敏同志任平阳五村居委会工作人员; 何燕平同志任平阳五村居委会工作人员; 许燕萍同志任平阳东方居委会工作人员; 张憧同志任平阳东方居委会工作人员; 梁惠同志任平阳东方居委会工作人员。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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