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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古美路街道居民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9年6月11日

各居民区:

《古美路街道居民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31日

 

 

 

 

 

 

 

 

古美路街道居民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古美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规范投放及资源化利用,营造良好的参与氛围,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按照《古美路街道“党建领航·垃圾分类·源头治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决定开展居民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志愿促先进,以志愿精神引导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动自觉,营造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推动居民区源头分类减量。

二、垃圾分类志愿者工作职责

1.投放指导:定时定点进行垃圾分类常识宣导,指导源头分类方法,纠正居民混装投放现象,对多次不分类投放并屡教不改者报备居委和物业。

2.协助积分:负责辅助居民将投放不准确的垃圾实施“二次分拣”,并为分类投放准确的居民扫描绿色账户积分卡或协助积分操作。

3.分类督导:巡查定时定点投放执行状况,督查物业分类短驳处置和分类成效提升状况,协助居委、业委会、物业积极创建垃圾分类达标社区并提出改进建议。

4.入户宣传:协助居委会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指导,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确保垃圾分类宣传全覆盖。

三、垃圾分类志愿者岗位安排

各居民区组建一支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队,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和“三长”队伍的模范带头作用,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引导,注重培育品牌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团队。

各居民区可根据小区实际,安排相关志愿者岗位:

1.投放指导员:宣导分类常识,指导源头分类方法,纠正居民混装投放现象,对多次不分类投放并屡教不改者报备居委和物业。

根据居住区投放收集模式不同,按照“投放点 户数”原则,配置投放指导员:设垃圾箱房的小区,箱房即为一处投放点;不设垃圾箱房、设置小压站或规模较大的小区,按照网格化中心核定的点位执行。每处投放点配置一名投放指导员,每天在岗时间由各居民区自行安排。

2.分类督导员:巡查定时定点投放执行状况,督查物业企业分类短驳处置和分类成效提升状况,协助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创建垃圾分类达标社区,并提出改进建议。

3.分类宣传员:协助居委会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指导。

四、考核激励措施

(一)激励方式

1.以奖代补:为引导和鼓励社区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助居民区做好垃圾分类宣传,街道按照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居民小区每月每户6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2.志愿者积分:通过古美路街道“云邻里”信息平台,为志愿者的公益活动进行线上积分,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兑换。

3.志愿服务时间累计: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居委会)应为志愿者做好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海志愿者网”上的注册、登记和计时工作,使志愿者能享受到“益心1益”保险服务。

(二)资金拨付

1.拨付原则。由网格化管理中心,每月对各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资金的发放,考核不及格的,不予发放。

2.拨付方式。考核周期按月计算,当月考核不及格的小区,扣除当月奖励资金;资金拨付以“季度”为周期结算。

(三)资金使用

1.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补贴、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制作等,其中志愿者补贴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社区居民志愿者,不得包含居委会工作人员。

2.发放形式:垃圾分类志愿者补贴以实物为主进行发放。

五、志愿者培训

坚持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三落实原则。坚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人员,多样化培训的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1.街道层面

培训范围:侧重对应知应会能力的培训,以街道为单位,对39个居民区的垃圾分类志愿者(扫描员)进行集中培训或分片培训。

培训方式:由网格化中心牵头,志愿者服务中心配合。

2.居民区层面

居民区侧重培训的动态持续。居委会应在平时的工作中,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交流活动,及时答疑解惑。活动形式可结合居委组织的特色活动一起开展。

本方案中以奖代补资金拨付的适用期限为三个月,201961日起,至20198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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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