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街道安监所拟定的《古美路街道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13日
古美路街道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闵行区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闵府办〔2018〕6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安全,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招牌、空调外挂机、玻璃幕墙、高楼装饰物等各类建筑附着物的设置和管理,坚决消除空中坠物隐患,把城市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全力确保本辖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类管理的要求,通过对各类建筑附着物全覆盖、全要素、无死角、无盲区的安全检查,彻底治理一批安全隐患,拆除一批违规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招牌、店牌等,处理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现“摸清底数、消除隐患、规范设置、建立长效”的目标,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成功举办营造安全氛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的生活工作环境。 为加强对此次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陆慈军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刚任副组长,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本行业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安委办负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督导等工作; 网格中心负责户外广告、招牌等的专项整治工作; 发展办负责负责玻璃幕墙和在建工地广告牌、标牌等的专项整治工作; 房管办负责建筑外立面的窗户玻璃、空调外机架及遮罩、防雨篷、花架、晾晒装置等装饰物、外挂物的专项整治工作; 城管中队负责各类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设施执法工作, 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科信办(发展办)负责各类通信搭架的专项整治工作; 派出所负责专项整治的大联动机制和治安维护等工作; 党建办负责负责专项整治的社会宣传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各居民区负责小区内各类建筑附着物的排查上报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户外广告、招牌 1.户外广告重点检查事项包括:画布牢固情况;构架锈蚀、断裂、变形情况,以及构架与基础的固定情况;电器设施绝缘情况。户外招牌重点检查事项包括:表层材料脱开情况;表层材料是否为木材、玻化砖、玻璃、钙塑板等易脱落材料;构架锈蚀、断裂、变形情况,以及构架与墙体的固定锚栓锈蚀情况;电器设施绝缘情况。 2.对下列户外广告、招牌实施拆除:未经审批、违反技术规范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置在屋顶的各类户外招牌;设置在墙面的各类大型外挑式招牌(不含最大直径或最大边长小于0.7米、支架出挑距离小于0.3米的小型侧招);违反“一店一招”等数量规定设置的各类户外招牌;采用内墙铝塑板、水泥石膏板、细木工板、胶合板、密度板、外墙装饰面砖、玻璃等易碎、易腐蚀、自重重的材料等禁用材质作为表层材料的各类户外招牌;墙面、门头设置的各类 LED滚动字幕屏;无主招牌、商家歇业或动拆迁基地内失去使用价值的各类招牌;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招牌。 (二)玻璃幕墙和在建工地广告牌、标牌 1.玻璃幕墙建筑安全重点检查事项包括:幕墙质量保修及检修维护情况;幕墙框架结构构件、玻璃及各类板材变形、松动情况;门窗金属构件锈蚀、断裂、变形、松动和损坏脱落情况;结构胶(密封胶)脱胶、开裂情况;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部位的防护和明显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是否发生过安全问题及整改情况;定期检查、日常维护保养、安全性鉴定、维修以及采取防护措施等各方责任落实情况。 2.拆除在建工地塔式起重机(含标准节、起重臂、平衡臂等部位)、施工围墙墙体上方或紧靠围墙、脚手架外侧、主体结构顶部以及其他有高空坠物风险的部位上架设的广告牌或其他标牌。 3.在建工地坠落高度为3.2米及以上的作业面临边必须设置封闭设施,沿街等涉及公共场所的施工作业,应当采取全封闭防护形式。 (三)建筑外立面的窗户玻璃、空调外机架及遮罩、防雨篷、花架、晾晒装置等装饰物、外挂物 1.重点检查事项包括:装饰物、外挂物安全状况,包括有无破损、连接是否牢固、有无坠落等安全风险隐患;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包括业主、实际使用人和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安全隐患处置情况等;对发现和暴露的安全隐患是否落实整改,并建立销项制度。 2.不符合《建筑外立面附加设施设置安全技术规程》(DG/ TJ2003—2006)、《既有建筑外立面整治设计规范》 (DG/TJ2146—2014)的,应当及时加固。对已废弃的空调外机架及遮罩、防雨篷、花架、晾晒装置等装饰物、外挂物,实施拆除。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全面排查摸底 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措施要求,全面落实属地排查治理责任,要对辖区内所有商家、楼宇、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等进行书面告知警示。告知书内容除安全提示外,还要包括建筑附着物所有人、管理人以及使用人的法律责任和警示提醒,督促落实自查整改。要对辖区内所有户外广告、招牌、空调外挂机、玻璃幕墙、高楼装饰物等建筑附着物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要加大对重要商业街区、人员密集场所、旧改基地、附着在老旧建筑物、建成时间长、体量大以及停业歇业无主的户外广告、招牌、空调外挂机等的排查力度,并按照“一店一档、一牌一档、一户一档、一楼一档”等要求建立数据档案。 (二)集中整治,全面整改隐患(2018年9月底前) 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建筑附着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玻璃幕墙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彻底消除隐患;暂时无法彻底消除隐患的,要督促制定应急预案,采取设置警戒区域等临时性措施。相关职能部门对本行业系统专项整治负监督检查和整治责任,及时按要求上报。对存在空中坠物重大安全隐患要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非法违建的广告牌、标牌等建筑附着物坚决予以拆除。 (三)巩固提高,健全长效机制(2018年11月底前) 相关职能部门要完善空中坠物风险管理和隐患检查等各类规章制度,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有效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包括设置人、施工方、设置维护时间等信息的档案库,强化协同执法机制,实施动态监管和精准执法,明确部门抽查、企业自查、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常态化实施监管。利用好街道网格化前端巡查和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切实将各类隐患问题巡查发现到位、专项整治到位、监管落实到位,避免搞形式、走过场,不断提升辖区城市安全管理的法治化、精细化水平,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场所业主和设置人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和基层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此次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深入一线、带队检查督导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靠前协调解决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二)严格标准,全面深入排查 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分层、分类、分级检查,确保检查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到位。对达不到管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户外广告、招牌等建筑附着物,要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但整改难度大的玻璃幕墙等,在督促落实整改的同时,要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确保设施设置安全,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加强监管, 强化跟踪督办 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行政许可,加强准入管理和行政许可后的动态监管。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网格化+巡查机制,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将户外广告、招牌等建筑附着物管理与商家门责制度相结合,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对拒不配合规范设置的,及时移交区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部门要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要加强联合执法,完善执法协作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四) 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不断探索建筑物附属户外设施安全的监管方式,以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网格化管理平台、信用信息制度等,建立建筑附着物分类监管档案,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城市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建筑附着物所有人、管理人以及使用人的规范意识。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方对建筑附着物安全的关注度、重视度和规范设置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专项整治期间,建立每周信息报送制度。相关部门和居委于每周三前,将本行业、本地区本周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附件1、2)通过政务网报送安监所邮箱,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联系人:朱秋霞,电话:54332470*8304)
附件:1.古美路街道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检查清单 2.古美路街道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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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古美路街道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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