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陇镇12号线联动开发地块项目范围内部分场地临时使用的函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 索引号:SY300202200003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2021-12-09
- 发文字号:闵古办〔2021〕55号
- 发布日期:2021-12-1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文件
闵古办〔2021〕55号
关于商请临时使用梅陇镇12号线 联动开发地块项目范围内部分场地的函
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古美路街道于2021年底开始对古美文体中心进行施工,由于文体中心施工区域较小,无法安排施工生活区,故向贵单位申请临时使用位于东兰路(万源路—合川路)北侧约3000平方米场地(上海建工生活区与共享单车临时停放点中间)。 盼予复函。
闵行区古美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9日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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